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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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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00
Angry 硬碟資料拯救公司-使消費者欲哭無淚的經驗分享-(各位網友可以分享你們的救援經驗分享嗎)

因硬碟資料損毀
且考量資料重要性忍痛送修,內湖的某大公司開價4~5萬,
客服小姐說只要救援不成功就不需付錢
簽下消費者不平等契約書(註一)
內湖的某大公司通知修好安排驗收時,客服說有救出9成檔案,
結果我看到的是別人救援出來的檔案,其專業度令人感到懷疑,
拿出真的是屬於我個人檔案,在抽驗檔案時,
只救援出不到1/10的檔案 且許多檔案毀損無法開啟、亂碼或錯置,
因為效果不佳,
決定選擇驗收失敗,
但對方堅稱要我付費,
說他們只要救出檔案,且已經救出契約書上的資料夾中檔案
檔案毀損無法開啟、亂碼或錯置不關他們的事
說因為硬碟本來就是壞的
(如果沒壞,誰會送修?Orz)
,最後內湖的某大公司自稱主管說欠錢的還不快還錢,
這是消費者送修還要看對方的臉色,真不知要如何說...........
讓我有被恐嚇的感覺。

從送修到現在已近一年時間,
到目前對方仍扣留我的硬碟,
他們寄的存證信函 要我付錢,且用法院強制令要求付錢

我請消保官解決,目前已經成案,跟另一位跟我相同遭遇的網友
送消保官裁定

關於這件事的癥結,
應該就在於「救出」資料的定義,
消費者與內湖的某大公司對"資料夾中的全部資料"定義不同(自保方法請看註一)
是只要看到檔案不管可以開啟與否?
或者是救出好的資料?
--------------------------------

註一:

板上有許多廣告文 沒有實證 簡單幾句的都有可能是廣告文

簽保密條約 是使您的權益大受損的內容
1.救援出來14天內要取件 且只到星期一到五AM9點到下午6點 例假日 國定假日放假 沒有取件就算救援成功 要您一定要付錢
2.只要救出檔案就要付錢 不管救出幾成


要簽那張契約書 且一定要去這家維修的話 最好的自保方法是:

假設您要救出有A,B,C 3各資料夾 各有1000各檔案

您最好把把A,B,C 3各資料夾 各有1000各檔案的檔案名稱 "全部列出來"
假設您記憶力過人的話 我是不行 1000*3=3000各檔案
要是您跟我一樣只寫 "A,B,C 3各資料夾全部檔案救出"

所以只救出其中500各也算救出 100各也算 救援成功 您就是要付錢
因為您寫在契約書上的東西都有救出來了
他們開價5萬 就是5萬
--------------------------------------------------
註二:
為何內湖的某大公司一定要客戶簽不平等契約書才肯救援?

A:
其他家據我所知是沒有簽契約書的 (有錯請糾正) 就是先付檢測費 你要資料就是拿錢來一手交錢 一收交貨 不要資料就退硬碟給你

我有請教過律師
內湖的某大公司之所以不修別人修過的硬碟 美其名是不接受亂拆解的硬碟
律師個人認為是避免給其他公司修完後 跟以上假設一樣 假設A,B,C 3各資料夾 各有1000各檔案 您先給其他公司救援 其他公司(以B代替)全部救出
假設內湖的某大公司無法救出 客戶可以請B公司做證 "A,B,C 3各資料夾 各有1000各檔案" 作為打官司的依據 至少有證人

但是您一開始就給他且簽了契約書 硬碟不還你 証據全在他手上 您如何證明"A,B,C 3各資料夾 各有1000各檔案"

(以下是抱怨文)
也怪自己不小心不注意 內湖某大公司裡面的客服小姐 在你沒簽契約書時 服務態度還算OK
問他簽契約書時要注意的事項
(因為我要簽時 覺得契約書很不公平)都是對消費者不利
他說反正沒救出來就是不收錢 (重點在於沒救出的定義 小姐是說由消費者定義)
利用人性的弱點(你對資料的急需程度)一般人急就會快點簽
但是我真的沒想到有這招陷阱(硬碟就是不還你 你也沒有證據)

(以下是抱怨文)
簽完契約書後 態度180度大轉變 說上面有寫的"資料夾"都有救出來 裡面的檔案多少 因為我沒寫 就算救出來
並拿出契約書 我就是有寫這些 要求付錢 沒有就走法律程序
打電話過去 口氣態度非常差 就是要求付錢 要求對方主管打電話過來
說主管很忙 有空回電
(到現在也沒回電 換另一各客服小姐 打電話跟你說要求付錢 已經換了3各了 每次都要再講一次 員工離職率之高 問上一各去哪了 說離職了)
約下班時間或假日看檔案 抱歉他們工程師要下班了 說法是說他們也是人也是要下班的 他們不要求工程師加班

所以現在存證信函也來了

救資料將近拖了近3各月 原本說一各禮拜就好

這件事拖了快一年了 (身心非常煎熬)也請消保官解決中(案子受理中)
我打這篇文章是冒著被告的心情所打的
可以請各網網友提供給我意見嗎
我要如何對抗公司的所請的律師團勒

我的信箱


謝謝
-------------------------------------------

(以下是受害者討論相關串)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t=669061&p=1#15


http://blog.sina.com.tw/datarecover...comment_1136169
     
      

此文章於 2008-07-01 01:07 AM 被 GOBBY 編輯.
舊 2008-07-01, 01:05 A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BBY離線中  
hsiang1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40
你說的應該是光寶附近那家吧
聽我同事說 之前工程師因誤刪客戶資料
自己用final data救資料後 也就沒多少
送去拯救公司後
也是收了一堆錢
效果跟final data差不多 所以好像也沒多強

我是覺得啦 你既然已經交給消保官處理 那就給他處理
被告就被告 又能怎樣
大不了拿錢出來
要的話我會乾脆鬧大,告訴蘋果那些媒體
報導他們前後差距那麼大的嘴臉
要告大家一起來告也可以
 
舊 2008-07-01, 01:27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siang11離線中  
hsiang1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40
只是剛剛看了一些回復
人家說應該會請消費者去確認資料
不要的話只要收檢測費
還是是不同公司
舊 2008-07-01, 01:48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siang11離線中  
GOBBY
Major Member
 
GOBB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00
是丫
簽契約書前一開始是這樣說
簽完後就不是這樣說了

這件事的癥結,
應該就在於「救出」資料的定義,
消費者與內湖的某大公司對"資料夾中的全部資料"定義不同

這是另一個差點受害案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t=669061&p=2#30

請問hsiang11您指的是那個案例?
舊 2008-07-01, 01:58 A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BBY離線中  
solonglin
Major Member
 
solong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13
所以說,一定要要求除了檔案救回來,還要要求檔案一定可以開啟
要不然救檔名回來也沒什麼用
舊 2008-07-01, 02:04 A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olonglin離線中  
hsiang1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40
引用:
作者GOBBY
是丫
簽契約書前一開始是這樣說
簽完後就不是這樣說了

這件事的癥結,
應該就在於「救出」資料的定義,
消費者與內湖的某大公司對"資料夾中的全部資料"定義不同

這是另一個差點受害案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t=669061&p=2#30

請問hsiang11您指的是那個案例?

我說的故事應該是跟你說的同一家啦
我不是當事人 只是聽同事說的

誤刪後交給他們也救不了什麼
不過似乎還是付錢
事後跟客戶道歉

我跟工程師討論的結果 誤刪資料磁區若被其他檔案覆蓋
照理說無救了
除非是硬碟故障,裡面碟片沒有問題
那還有機會

我想你多去問消保官吧 要怎麼處理後續
舊 2008-07-01, 02:07 A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siang11離線中  
misa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636
蠻想知道硬碟資料要怎麼救的...

第一步該不會是用類似EasyRecovery或FinalData這樣的軟體下去救
如果不行就換電路板,再上機測試
若是還是救不回來,就拆硬碟換磁頭、馬達,然後再上機測試

是這樣嗎?
舊 2008-07-01, 03:35 A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sa離線中  
Computer Cowboy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olonglin
所以說,一定要要求除了檔案救回來,還要要求檔案一定可以開啟
要不然救檔名回來也沒什麼用


那又存在"開啟"的定義問題。
舊 2008-07-01, 03:58 A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omputer Cowboy離線中  
安培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54
樓主阿~這種公司還幫他們打馬賽克做什麼阿~~
直接公佈了吼~~免得更多人受害~~~!!
舊 2008-07-01, 06:23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安培離線中  
zohar
*停權中*
 
zoha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3,946
原來連資料救回的公司都有這種陷阱存在
只要能救回檔案,不限數量比例、不限能不能開啟都要收錢
這種公司直接公開名稱了吧,不要再讓其他人受害了
舊 2008-07-01, 07:30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oha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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