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蕃薯島的中央偏左
文章: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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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音樂事業=金錢事業.... 不把音樂當藝術來看 用生命來演譯 當然出不了什麼好作品.... 那幾個把音樂當藝術事業的 早就作好餓死的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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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5, 03:17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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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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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說的是xip的話,那很抱歉,他們根本不能算是獨立創作................ 一般所謂的indie如果你聽過就知道有啥分別了.......................... 順帶一提,現在墾丁的春天吶喊或許可以讓你看到獨立創作的精神~~ ^^ 引用:
這.............你知道Radiohead嗎?? 你所謂的團如果是指Rock團,那Rock也是有分很多的,Nu-Rock,Post-Rock,Indie-Rock,Punk,Industry Rock.......等等,也是一言難盡.............. 引用:
或許您不喜歡這類型的音樂,但還是希望你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對音樂的包容性 正是證明了一個人音樂的素養................................. 此文章於 2002-04-05 03:27 AM 被 sprigg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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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5, 03:22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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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電子星球!? -_-"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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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ㄘ~~~ 這些錢...我到覺得把他拿來降低正版CD的價錢還比較划得來!! 整天只想賺錢...還說什麼"我好愛音樂...不可以放棄音樂..." 掯...看了就 口惡 .....我看是愛錢錢吧!! 若我太激動了..先在這邊說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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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設計--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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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5, 03:35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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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ato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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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盜版1片50元就有賺 合法CD為何不能降價? 田瑜萍/特稿 近來,台灣唱片界所遭遇到的問題已經不止盜版,反而燒錄和網路下載的數量超越了盜版的數量。 EMI總經理姚謙表示,燒錄及網路下載目前是全世界唱片公司頭痛的問題,法律更新的速度比不上科技的發達,這類的行為目前只能說是「道德的瑕疵而非違法」,這次反盜版遊行,就是希望阿扁總統能夠承諾讓盜版在兩個月內匿跡,也希望政府表態不支持下載行為,姚謙說:「希望一些知名網站如雅虎,不要為區區2千萬的****收入來戕害唱片業者。」 唱片賣的是音樂還是包裝的氛圍?姚謙說:「最近戴愛玲的歌聲回響熱烈,努力作宣傳,但是銷售不見起色,反而是盜版下載一片叫好。」不僅國語唱片市場委靡,就連國外專輯也難逃毒手,新力唱片表示,以前席琳狄翁在台灣可以賣到70萬張的成績,這次發片,第一階段的目標只敢訂在15萬張。 不少消費者反映,為何唱片不能降價?為何盜版一片賣50元都有賺?唱片業為何不能跟進降價造福消費者?唱片業者表示,許多無形成本跟創意就是必須被尊重的智慧財產權,以一張專輯為例,前期錄音時所花費的成本,包含錄音室的租金,一小時從2千到4千元不等,而一張專輯錄到好,至少要花200到300個小時。 一首歌的詞曲版權費用,新進作家一首詞曲收2萬到3萬元不等,名家更高、5萬元起跳,另外到一定銷售量還抽版稅。歌手、經紀公司要抽版稅,製作人一首歌收3萬到6萬元、編曲一首歌也要2萬5到3萬5千元之間。 到了包裝企畫期,一張專輯的設計費用8萬元起跳,包含一張CD、一卷卡帶和一張海報,單曲另計。打歌服到國外買以免撞衫,約需20萬元。拍一支MV40萬元起跳,要是主打歌更貴,約需80到100萬元。另外化妝髮型,化妝一次的費用 8千元、髮型也是,若是跟一整天,一天要2萬5到3萬元,一張專輯整個宣傳期的化妝髮型花下來,約需20萬元的費用。 其他攝影師的費用,約需8到15萬元,不含底片材料費和沖洗費用,光底片就要3、4萬元。到了後期電視台打歌,廣告10秒從1萬到3萬元不等,一張專輯約需花到1500萬元的打歌費用,消費者才有感覺「這個歌手有發片」。另外還有唱片公司的人事管銷、倉儲貨運、水電費及唱片行的上架宣傳費。一位唱片從業人員就表示,盜版不需要花這些費用,當然可以便宜賣,那跟偷人家的東西來賣有什麼不一樣。 |
2002-04-05, 04:19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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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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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音樂事業=金錢事業?? 認知未免也.....太窄了 看了今日的反盜版遊行 覺得好像在說" 救命啊 ~現在錢撈的太少了 快活不下去 好想回復以前月入數百萬的光景 都是盜版害的啦~!!.......問題是 真的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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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5, 04:25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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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vale of tears
文章: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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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費是花粉多錢......但希望能少點宣傳多用功點在音樂上
畢竟專輯是拿來聽的...妝畫得再好看...人長得再可愛.... 但是沒有料的音樂,只是會被當成芭樂歌罷了!聽一兩次就不聽的東西 還要人家花3.400元去買正版...真是笑掉人家的大牙了....搞HIP HOP 不像HIP HOP,搞搖滾也搞不出什麼名堂,唱R&B的也沒多少功力,我 看想賺錢也粉難ㄚ! (不代表所有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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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歐威爾。 |
2002-04-05, 04:35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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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ato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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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4 聯合晚報】社論
盜錄情況嚴重到威脅流行文化的生機,這是個絕對不容輕忽的問題。 盜錄侵權有很大一部分是科技進步助長的。網路的普遍、電子影音檔傳輸日益便利,還有光碟翻製成本巨幅降低,都使得盜錄無所不在,愈來愈難防範。 可是藏在新科技快速發展後面的,則是我們尊重智慧財產權的文化基本態度,遲遲無法建立;以及政府對這類新興現象可能產生的脫序危機,一直缺乏警覺。 智慧財產要能受到尊重、保護,必定要依賴一套嚴密的監視系統。監視系統最底層保障,是社會對於盜錄侵權非法性的高度共識。流傳、販賣盜版產品,確定為被監視,且可被懲罰的行為。在這種共識網絡下,盜版流傳與販賣就必須付出更高的有形無形代價,要多花錢多費工夫掩藏行徑,還要負擔精神上的罪惡感,以此來冷卻盜錄牟利的動機。 監視系統還有賴公權力介入,不斷突襲清查所有可能的通路。現代商業行為中,通路的重要性不斷提高,通路也就成了政府最容易可以圍堵盜版利益的關鍵環節。 有社會共識,又有政府勤查通路的決心,不見得就能杜絕盜版,但至少會大幅降低盜版品的競爭優勢,讓正版品可以喘口氣。 很不幸的,這兩項反盜版力量,目前在台灣都很微弱。盜版猖獗的結果,是使得買正版品的正派消費者反而成了花冤枉錢的笨蛋,錯亂了消費秩序賴以維持的是非評斷。 我們希望今天的遊行,真能讓大家更清楚看出問題的嚴重性。更希望有力有效的反盜版辦法盡速發揮作用。 |
2002-04-05, 04:43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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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ato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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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4 聯合報】
好萊塢電影 本地戲院另一威脅 劉立行/輔大影傳系教授、陳嘉彰/國政基金會研究助理 西片發行商與戲院業者聯合唱片業為抗議台灣盜版猖獗影響生計,今天將停止營業,共同走上街頭。面對業者要求,游揆宣示盜版將加重刑責。對本地電影業者的生存而言,智財權保護的問題刻不容緩,但好萊塢電影在台傾銷也弔詭地成為影響本地戲院生存的另一威脅。 首先,盜版問題仍最為嚴重。根據美國貿易代表署最新完成的報告顯示,台灣盜版仿冒的情況將足以讓台灣再登上特別三0一優先觀察名單 。日本經濟產業省於三月三十日發表「二00二年度不公正貿易報告書」中,也直接指出台灣在有關海盜版和模仿物的取締上有待改善。就本地電影市場環境而言,盜版已從過去的百分之二十躍升為現在的幾近一半。也因此,全省戲院由以往的五百家劇降為一百六十家。甚至全省的錄影帶業者也因為盜版而由原先的七千家銳減為兩千家。 除了盜版的問題之外,好萊塢電影經由美商派拉蒙環球影城、華納威秀影城等多廳、多銀幕的大量聯映,也造成本地電影戲院生存的危機。在面對外國電影產業,包括軟體、硬體的傾銷問題上,如何保有我國自己集體空間的文化記憶是輔導電影事業的一項重要思考方向。去年台北市中國戲院要拆除時,就有許多文化界人士撰文緬懷。而紅樓戲院的留存、日本多個縣市在便利連鎖店風行下刻意保護舊式雜貨店等作為,都是基於同樣的文化情懷。本地戲院業者因盜版及美式連鎖影城的傾銷下出現經營困境,導致失業人口大量增加時,政府及文化界人士應思索一套救濟措施,先讓本國戲院生存,再責成其配合政策映演國產電影片。 本地電影事業所遭遇的生存威脅不僅於盜版問題,好萊塢影片大規模的多廳聯映,讓觀眾自動集中少數幾家外國戲院也只是現在本地映演業者痛苦的一端。政府實應正視此一問題,及早研擬一套比較具體可行的輔導措施以為因應。 .................................................................................................. 盜版氾濫,對一個有心在文化、藝術方面邁向新境界的社會,是一種傷害。 為了宣導反盜版,影視及唱片界還應不斷舉辦公開的欣賞會及座談會,教育消費大眾領略視聽作品原版的創作特色,進而力促消費大眾拒買盜版帶。 歐美先進國家很少見有盜版,縱有盜版也乏人問津。 當年在美國發行三台錄影帶的國際視聽公司,在最盛期曾在市面發現盜版帶,可能是台灣盜錄而運美行銷的「產品」,但美國消費者排斥,致銷售情形欠佳,不得不停止;可見消費者的態度也是相當關鍵的因素。 .................................................................................................. 此文章於 2002-04-05 04:58 AM 被 CHIANG 編輯. |
2002-04-05, 04:46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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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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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o what? 我只要聽音樂啊? 為了聽個音樂我還得被強迫花錢買我不需要的東西 到五金行買個馬桶蓋 老闆居然要你整個馬桶抱回家... 我涉獵的範圍比較窄 都是聽些60 - 80年代的搖滾 有些唱片已經年紀比我還大了 甚至歌手老早就掛點了 還不賣那麼貴 我壓根沒看過甚麼宣傳 這要怎麼算? 如果今天是因為市場小 得賣貴一點才能balance 這也就算了 結果唱片公司的答案居然是"作宣傳" 如此令人覺得買唱片是傻蛋的話... 小偷是人人喊打 可是為富不仁被小偷A 卻也是人人額手稱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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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5, 05:42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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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ato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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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如果都是這麼單純就好~所有所有的東西都將是便宜的
就不知有沒有人願意再投資...開發跟製作了... 事情在道德觀念與法律的基準下總有對與錯...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音樂...等軟體製作不好或太貴可以拒買,自然可將這廠商淘汰出局 並非一昧貪圖便宜助長海盜... 人人都憎恨小偷但海盜的道理何嘗不是... 比如他人偷了別人的東西去賣(不用本錢)...因為有人願意買 小偷就會一直偷...道理是一樣的。 有人用正版跟朋友的正版...製作燒片交換...個人認為至少他不去購買,賣的人沒有銷路 自然僅少海盜的興致~~~也可改善吧!!! 此文章於 2002-04-05 06:31 AM 被 CHIANG 編輯. |
2002-04-05, 06:08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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