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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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該如何協助我朋友向惡劣公司訴諸公權力?
惡劣事項大約有下面幾點:
1.超過國內基本工時為兩週84小時,每日5點之後加班費3小時才200 2.基本薪資95元,但是她們日薪才600多 3.強迫規定你加班,不加班就威脅你已不配合加班要求你離職 4.休假制度為隔週休,但是休假也是強迫你來加班,平日也是 至於我朋友上班表現也很認真,平日加班也約2~3天,假日也是選擇一天去加班,但是如果有不加班的時候,主管就會來威脅你不配合公司加班就革職(該公司有ISO?證照,製造護具醫療相關器材) 請問我該如何協助他呢? 1.上勞工局(不過協調成功應該工作也OVER了) 2.登蘋果日報(這樣處理會不會不太適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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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2, 01:2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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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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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薪只要符合勞基法的最低工資時,就不違法了,不是以小時計.
2.要不加班還要保有工作,那是不可能的,,只能選擇你要不要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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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2, 02:1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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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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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算月薪的嗎? 月薪底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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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emeTech]VGAMas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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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2, 02:16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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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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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每天12小時(如果工作太多可能會到13小時,無加班費)
月休6天,採輪休制 日新算下來約1000元 我想應該不會比你朋友好多少 而且就我所知,比我低的還大有人在 只能說覺得不划算的話,就換工作吧 |
2008-08-02, 03:0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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