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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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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88
引用:
作者gtv
撇開音樂內容這個話題,就以錄音帶比cd便宜來講,現在cd的壓片成本應該比十年前還低吧,宣傳也沒以前多,但價格卻直直升,真的不知在貴什麼?

因為一張唱片的成本,不是算在壓片成本與空片的材質成本上,你不能說這張唱片,我燒一片給你只要五元,所以就只能賣五元吧?更別說壓成的成本,絕對比燒片更低了

至於宣傳費,肯定現在會比以前更高,因為人事成本是由消費指數來計算,這種東西只會增高,永遠也不可能降低。


引用:
作者gtv
我沒說爆利這二個字吧??只是單純覺得太貴了,況且我還沒買過70元的便當,話說dvd一堆出時價格多在900元以上,現在呢?那現在cd的價格?不說十年前,就近幾年,cd的價格一樣比錄音帶貴,不是嗎?


話說國外當年一張CD也差不多要價500左右,現在呢?還不是一樣有漲價到500∼700。覺得太貴你可以不要買,CD並不是民生必需品,不買你不會餓死,市場機制會決定一切。
     
      

此文章於 2005-10-05 02:47 P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舊 2005-10-05, 02:44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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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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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88
引用:
作者FlyNews
現在便當還是有40元的耶! 50元便當更是一大堆,還是雞腿便當咧!
真不知賣便當的微利,要怎麼去買CD? 但賣便當照樣可以繼續賣下去。
現在唱片價格高,並不是市場自由競爭的結果,而是唱片通路和發片公司寡占的結果。


有賣40元的便當,同理可證,也有賣200元的CD呀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b21436339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137484831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14925222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b20179548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14912514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12695443

覺得太貴?水準太爛不值得,大不了就別買,這很難做到嗎?


引用:
好像大家都只注意P2P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法的新聞,
但都沒在注意唱片公司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

同樣是有"犯法"的嫌疑,唱片公司違法在先,且己被罰了!
但唱片通路被罰款以後,有錢有律師可以鑽法律漏洞。

大眾與玫瑰唱片偷偷結合 遭公平會罰300萬 2002/10/11 19:49
http://www.ettv.com.tw/2002/10/11/91-1362376.htm

麻煩看新聞不要只看標題
『公平會雖於6月13日委員會議決議不予異議該項結合申報案』
可見得他們的做法沒有啥不對,只是程序上違法而已

再者新聞上的人,代表整個唱片界嗎?
他們代表所有的唱片公司嗎?
因為一部份的唱片公司違法
所以我就該用P2P來制裁所有的唱片公司?

這簡直就好像是說,因為一部份的警察貪污
所以所有的警察都該死一樣
這是什麼邏輯我不懂

引用:
作者FlyNews
購買盜版CD的消費者並不違法! 違法的是賣盜版CD的人。
你看買盜版CD的人需要躲警察嗎? 只有賣盜版CD的人才要躲警察。

因購買盜版CD的消費者並不違法,所以就合法的了!
買盜版CD既然是合法的,就別扯到什麼道德或助漲盜版了!
唱片公司、唱片通路刻意抬高價格,想海撈一筆錢?難道就有道德?

下載MP3也一樣,在私人機器自行完成複製行為者,也不違法! 違法的是散佈者。
所以,MS只抓店家幫忙裝XP的,並不抓要求店家裝XP的消費者。

所以,雖然沒買過正版Windows,也沒買過CD,也都是可以合法使用!
既然法律上會有漏洞,對唱片公司、唱片通路的寡佔行為和對MS的獨佔網開一面,
對消費者當然也會網開一面,這才是法律上的公平正義呀!!


合法的事,不代表就是對的
比如說張賜銘綁架有錢大戶勤索金錢
你卻在那聲援他,你的聲援行為不違法
但你的行為是鼓勵犯罪助漲犯罪呀

沒錯購買盜版CD的消費者並不違法
所以你想買就買,沒人會想管你。
但既然違法的是賣盜版的人
那注意P2P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法的新聞,
有什麼不對?
你不違法,但既然賣盜版是違法
還是不改你在助漲犯罪的事實

唱片通路刻意抬高價格,想海撈一筆錢?
問題是人家有逼你買嗎?海撈的話你可以不買不用呀
這玩意又不是民生必需品,不買你也不會餓死
再說既然覺得是海撈一筆錢,那為什麼你又要買盜版呢?
難道盜版就不是海撈一筆錢?跟唱片公司比起來,盜版才是暴利吧?

沒錯,使用盜版並不違法,法律會對使用盜版網開一面
相對的,唱片公司宣揚大家不要用盜版也不違法,他們也沒什麼錯
因為你實際上就是在侵害唱片公司的權益
用盜版想用就去用,不要找理由。
 
舊 2005-10-05, 03:07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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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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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88
引用:
作者jeanny
我是這樣認為....CD一張只值30元,如果包裝精美該賣50元....

我知道大家一看到上面的字,一定有大大大大地不以為然...不過,在反對我的說法之前,請看一下我下面的解釋:

請想想蔬果農產品的產銷流程,從來都是前端種田的農民冒著風險,豐收要擔心菜賤受傷,欠收就等著餓肚子....後端的消費者,永遠只能花大錢買吃,豐收菜價不會跌多少,欠收肯定菜價大揚,有錢還買不到吃不到...什麼原因造成如此?...就是中間的運銷流程,這些全是商人把持....青菜一公斤貴不貴?對農民來說不會貴,他可能一公斤只能賣3塊,當然不能叫貴....但是對台北吃菜的消費者來說,青菜是用台斤算的,一把不到半斤卻絕不會低於10塊,這還是盛產的時候....中間差距至少是農民賣出價格的5倍,全進了商人口袋....這些商人,有時候會被叫"菜虫"....

而唱片業的生態,和上面的結構是一模一樣的....
,...

說的很好,其實我覺得你說的滿有道理的,不過你忘記了一件很重要的原則,CD跟DVD還有遊戲或軟體並不是民生必需品,不買你並不會餓死,這跟果菜等民生必需品是不同的,所以菜商用通路哄抬價格,政府會介入,但CD呢?有這個必要嗎?嫌費大不了不買,你會有任何損失嗎?等到真的沒人買的時候,自然就會降價了,要買到低價的CD又有何難,二手唱片行多逛逛吧

引用:
農民是無可奈何,因為他們沒有能力去直銷,即使開台貨車產地直接上台北街頭賣,能鋪的點也不夠,而且時間及成本都太高了....

但是,在網路及MP3等類似技術流行的現代,創作者卻可以很輕易地直銷,而且是向全世界鋪點,彈指間完成....因此,唱片業的通路是可以被取代的,唱片公司並沒有存在的必要....

我們假設因此而中間的運銷體系不見了,那創作者寫一首歌,他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大概有兩種,一種是希望賣錢賺錢,但因錢而產生的創作,恐怕未必會有什麼創作價值在其中吧?因為這是邏輯問題....

另一種是希望被傳頌,這種通常就是歌曲能夠感人的主要原因....想想自古以來的歌詩詞曲作者,不是都希望作品能被傳頌流芳嗎?....因此,在這個邏輯下,我們聽"他"的歌,唱"他"的歌,公開播放"他"的歌,對創作者的"他"而言,反而是我們在幫"他"****,幫"他"流芳百世....那麼是不是我們才該反過來要求"他"付費呢?當然,這在執行上有困難,但是,顯然我們幫創作者傳頌歌曲,在邏輯上並不是只有單純的娛樂,事實上創作者依賴我們的傳頌才能達成他創作目的....

各位可以想想,李白杜甫的詩為什麼可以留到今天?如果沒有人傳頌他們的作品,那麼還有些知道他們是什麼人?所謂的"有史以來",如果千年前就有IFPI,恐怕就沒有所謂的"史"了.....

因此,在這種邏輯下,一片CD只能收工本費,再加上壓片包裝等該有的利潤,30元應是合理的,而包裝精美的就再加一些,湊成50元整數....

而歌手及創作者似乎該在他們成名而廣開演唱會賺錢之時,回饋一些"宣傳費"給幫他們成名的大眾.....


你說的很對,但你忘記一個重要的原則,創作人有選擇的權利。他可以選擇用網路來直銷,讓大眾來傳頌自已的創作,流芳百世,同樣他也可以選擇讓唱片公司來獨佔銷售通路,以獲得保障,所以你所謂的唱片公司不該存在的說法,非常不公道。難道你要跟我說創作人沒有選擇的權利?

而且很有趣的是,對岸有很多藉由網路廣為人知的網路歌手,比如說老鼠愛大米,還有網路歌手弦子,到最後卻仍然經曲實體唱片的通路來發行唱片?如果說你的論點正確的話,那這些例子剛好足夠用來砸你的腳。

既然你覺得,你聽他的歌公開播放他的歌,是在幫他流芳百世,麻煩一下,請多支持與鼓勵網路歌手,讓他能流芳百世,讓世上所有的創作人明白,網路才是避免唱片公司剝銷,用來發表創作的最好方式,至於說那些心甘情願被唱片公司剝銷的創作人,請不要買,不要聽他們的唱片。他們的心血創作被盜版已經很可憐了,還要被你說成這樣,人家有逼你買他們的唱片嗎?

有很多流芳百世的藝術家,著書人,他們的晚年有多淒涼你知不知道,他們的創作,一直到死後才廣為人知,莫非你希望所有的創作人都一生窮困潦倒,直到死後才流芳百世嗎?

那我幫你問問,那些創作人,他們願意不願意用一生窮困潦倒,來換取死後才流芳百世,看他們願意選那一個。

此文章於 2005-10-05 03:36 P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舊 2005-10-05, 03:28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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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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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黃金騎士網友....

您講的那麼正氣凜然....
可否給這些感嘆唱片太貴,卻無力反應的消費者指點一條路?

一條除了拒買之外您認為更好的一條路?!

希望您有時也能站在消費者的立場,體會一下消費者的無力感....TKS.
舊 2005-10-05, 03:33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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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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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88
引用:
作者小建
黃金騎士網友....

您講的那麼正氣凜然....
可否給這些感嘆唱片太貴,卻無力反應的消費者指點一條路?

一條除了拒買之外您認為更好的一條路?!

希望您有時也能站在消費者的立場,體會一下消費者的無力感....TKS.

拒買就是最好的明路,唯有拒買,你才能在二手唱片行買到你喜歡又便宜的CD。

拒買不只是單純的不要買這麼簡單而已,而是包含有去支持用心制做的唱片,拒買粗制爛造的唱片,支持願意降價的唱片,支持網路免費行銷的唱片。7-11是潮流,所以傳統雜貨店被7-11淘汰了,如果MP3是潮流,那就請支持使用網路與用MP3來發行創作的業者,用事實證明它是潮流。

如果當真做不到,一定想用盜版,那也隨你的便,但是當整個圈子被盜版搞到愈來愈腐敗,那就別只怪業者活該,一個巴掌拍不響。

要向粗制爛造的黑心唱片申張正義,絕不會是用P2P下載盜版的方式來執行的。這個叫黑吃黑呀。

此文章於 2005-10-05 03:59 P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舊 2005-10-05, 03:43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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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v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33
話說國外當年一張CD也差不多要價500左右,現在呢?還不是一樣有漲價到500∼700。覺得太貴你可以不要買,CD並不是民生必需品,不買你不會餓死,市場機制會決定一切。[/QUOTE]
話說你還是沒講到重點,而且我們明明在台灣,你又跟外國比價格,除了cd世上東西那麼多你比得完嗎?當然cd也不能決定任何人會不會餓死,這沒人不明白吧!!我也沒說貴就不買,真不知你在看什麼???
我再po一次好了,我的重點不外乎和shulinman網友所po的意思一樣。”消費水準”是正確的答案?民生必需品是環環相扣的,牽一髮而動全身,但cd並非如此,明明成本降低,價格卻上揚,總是令人不解,難到是紙漿走揚的關係嗎?哈
個人覺得cd價格在250元內算合理的

此文章於 2005-10-05 04:27 PM 被 gtv 編輯.
舊 2005-10-05, 04:20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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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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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88
引用:
作者gtv
話說你還是沒講到重點,而且我們明明在台灣,你又跟外國比價格,除了cd世上東西那麼多你比得完嗎?當然cd也不能決定任何人會不會餓死,這沒人不明白吧!!我也沒說貴就不買,真不知你在看什麼???
我再po一次好了,我的重點不外乎和shulinman網友所po的意思一樣。”消費水準”是正確的答案?民生必需品是環環相扣的,牽一髮而動全身,但cd並非如此,明明成本降低,價格卻上揚,總是令人不解,難到是紙漿走揚的關係嗎?哈
個人覺得cd價格在250元內算合理的


這個部份是您誤會了,一來是說,您用DVD的市場來比較CD的市場,我當然可以用國外CD的市場,來比較國內CD的市場,就如您所說的,這比的完嗎?就算你說貴就不買,我也不會反對呀,不知道你在看什麼?我是指你所謂的價錢不合理的立論上,跟本是自相矛盾的說法

都已經說過了,您所謂的明明成本降低的立論是放在那裡?因為壓片技術成熟,所以成本降低?難道說一張CD的成本,是用它的壓片材質的成本來算錢的嗎?難道一本書,他的成本是用紙漿的成本來算錢的嗎?如果當真是這樣的話,那就算250元也是暴利呀,一張CD跟本成本就不到一元,一本書的成本,可能五元也不到。不信你把一本書拿去賣給收破爛的,能賣到超過五元算你行。

此文章於 2005-10-05 04:57 P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舊 2005-10-05, 04:53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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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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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這個部份是您誤會了,一來是說,您用DVD的市場來比較CD的市場,我當然可以用國外CD的市場,來比較國內CD的市場,就如您所說的,這比的完嗎?就算你說貴就不買,我也不會反對呀,不知道你在看什麼?我是指你所謂的價錢不合理的立論上,跟本是自相矛盾的說法

都已經說過了,您所謂的明明成本降低的立論是放在那裡?因為壓片技術成熟,所以成本降低?難道說一張CD的成本,是用它的壓片材質的成本來算錢的嗎?難道一本書,他的成本是用紙漿的成本來算錢的嗎?如果當真是這樣的話,那就算250元也是暴利呀,一張CD跟本成本就不到一元,一本書的成本,可能五元也不到。不信你把一本書拿去賣給收破爛的,能賣到超過五元算你行。



誰說一本書的成本五元不到...

此外,市面上的書,並不像CD那樣跑出過多的行銷和靠賣臉....
要不有認識的說說,到底一張CD要賣到三四百元的成本結構是怎樣算出來的...
舊 2005-10-05, 05:00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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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黃金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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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88
引用:
作者小建
誰說一本書的成本五元不到...

此外,市面上的書,並不像CD那樣跑出過多的行銷和靠賣臉....
要不有認識的說說,到底一張CD要賣到三四百元的成本結構是怎樣算出來的...

那麻煩一下,你去把一本書拿去給收破爛的賣看看,光算紙的材質,看你有沒有辨法賣到五元。

另外請勿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什麼叫CD是賣臉?我要是找出一張不是賣臉的專輯,你要不要收回這句話?

更何況,賣臉又如何?人家賣臉違法嗎?不喜歡你可以不要買,市場機制會決定這一切。

賣書就不會有過多的行銷嗎?看看壹週刊在賣什麼?

此文章於 2005-10-05 05:07 P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舊 2005-10-05, 05:05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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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離線中  
gtv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這個部份是您誤會了,一來是說,您用DVD的市場來比較CD的市場,我當然可以用國外CD的市場,來比較國內CD的市場,就如您所說的,這比的完嗎?就算你說貴就不買,我也不會反對呀,不知道你在看什麼?我是指你所謂的價錢不合理的立論上,跟本是自相矛盾的說法

都已經說過了,您所謂的明明成本降低的立論是放在那裡?因為壓片技術成熟,所以成本降低?難道說一張CD的成本,是用它的壓片材質的成本來算錢的嗎?難道一本書,他的成本是用紙漿的成本來算錢的嗎?如果當真是這樣的話,那就算250元也是暴利呀,一張CD跟本成本就不到一元,一本書的成本,可能五元也不到。不信你把一本書拿去賣給收破爛的,能賣到超過五元算你行。

我po一次shulinman網友說寫的:不知道各位曾不曾經歷tape流行的年代(就是錄音帶啦!),至少在10年前,我可以確定tape的市場還不小,像以前黃安的新鴛鴦蝴蝶夢不是賣了快100萬張嗎,那就算是tape的時代,我所要說的是當初錄音帶一片正版的大約是150~200之間,而cd比較不流行,價格也在300左右,而現今tape幾乎是完全被cd所取代了,講了那麼多好像沒有講到我要講的重點,基本上我認為tape的製作成本並不一定比cd來得低,當年cd賣得比較貴可能真的是因為cd當時單價比較貴,世異時移,cd片現在簡直是便宜到不行,而唱片品質卻沒有實質上的改進,售價卻是越賣越貴,委實讓人不能苟同。
而我在這po的第一篇,也是針對和tape來比較,這樣你到底看懂沒?
舊 2005-10-05, 05:08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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