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mobius797
Junior Member
 
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這事早就昇級為性侵案件
還在搞不清楚狀況講你情我願
     
      
舊 2017-04-29, 01:36 AM #1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obius797離線中  
77i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7
您的住址: 中國鬼島
文章: 281
誘** ?

法律規定 就是16歲. 跟其他各國比起來 也不算特別高或低.

也就是說 你年滿16歲之後.
心甘情願的 跟某人上了床.
不管你事後有多後悔 覺得他是個騙子 壞人 欺騙你 玩弄你.
都沒有所謂法律上的問題.

16歲太小? 那幾歲才不算太小?
18? 20?
法律如果定太嚴.
那男人只要跟年輕一點的女人上了床 都會變成強姦犯.

人要幾歲才能擁有性自主權? (也包括要和喜歡的人 合法上床的權利.)
也不是把門檻 修的越高就越好吧.


這父母 出來說什麼誘**.
真的是很不負責任.
法律上 有這種東西嗎?

如果當年 真的有什麼不法的事情發生.
就出來清清楚楚的說 : 強**.
 

此文章於 2017-04-29 01:46 AM 被 77io 編輯.
舊 2017-04-29, 01:37 AM #1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77io離線中  
mobius797
Junior Member
 
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心甘情願和心不甘情不願中間是有模糊地帶的
尤其是權勢壓力之下
不要說十幾歲的孩子
大人也不見得能分辨崇拜敬畏的感情下所做的選擇是否出於自由意志
這就是為什麼某些特定職務的人渣很容易利用這一點一再犯案
舊 2017-04-29, 01:42 AM #1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obius797離線中  
星爵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拿一般人家的 女兒跟酒店比
難怪格格不入
舊 2017-04-29, 01:48 AM #1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星爵離線中  
DWEOOT1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林奕含過世 爆補教名師誘**檢調這樣說...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ml#.WQOA62mGOyo

才女作家林奕含(26歲),昨天(27日)驚傳上吊輕生身亡,令各界惋惜,林女的父母,今天發聲明驚爆,她長年痛苦並非是憂鬱症所致,而是8、9年前曾被補習班名師誘**,而她生前的作品《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正是敘述她的真實故事。網友也紛紛呼籲檢調介入調查,對此台北地檢署發言人表示,家屬主動提出告訴,北檢一定究辦。
由於性侵為公訴罪,外界質疑檢方是否應主動分案究辦,對此台北地檢署發言人表示:「由於目前事證尚不明確,無法回應,等有更明確的事實或是家屬主動提出告訴,北檢一定究辦。」
另一方面,當北檢接獲報驗後,已於昨天(28日)深夜,前往相驗遺體,確認沒有他殺的情形,且家屬對於林女死亡結果也沒有意見,檢察官已將遺體發交給家屬。
據悉,林奕含曾有輕生的記錄,今年初接受《報導者》採訪時,更坦承自高16歲起就固定到精神科接受診療,曾3度試圖輕生不成,飽受精神疾病之苦,然而,為何這麼有才氣的女作家會選擇用這種方式結束生命,她的父母今發出聲明,「奕含這些日子以來的痛苦,糾纒著她的夢饜,也讓她不能治癒的主因,不是憂鬱症,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
有律師認為,若林女遭誘**發生在9年前的17歲,犯案的老師應涉犯最重5年的利用權勢****罪,雖目前仍在20年的追訴期內,但仍需視有無相關證據、以及林女父母是否願意提供,才能將該名老師定罪;若雙方是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且林女已滿16歲,對方將沒有刑責;但若未滿16歲,老師將涉犯對14到16歲少女性交的罪責。


簡單來說

如果今天家屬能提出事證是未滿16歲,那就告性侵

如果滿16歲,又是利用權勢,那就告利用權勢猥褻罪

如果滿16歲,沒利用權勢,那就是你情我願,沒啥好說的

明明目前什麼事證都沒有

就有人信勢旦旦說一定是誘**或性侵

這真是比檢調單位還神了

此文章於 2017-04-29 01:58 AM 被 DWEOOT104 編輯.
舊 2017-04-29, 01:52 AM #1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WEOOT104離線中  
撸至深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79
引用:
作者老飛俠
看到這個新聞會讓我有點激動是因為讓我回想到以前有認識的人碰到類似的不幸,雖然最後並沒有鬧出人命的程度,但是當事人的人生就此走樣。

認識的那位女孩子就是在國外唸書時,被班上的男同學誘騙,那位男同學老婆小孩在國內,一個人在國外就開始不安份,
挑身邊的女孩子當下手對象,只是想玩玩而已,結果發現女孩子是認真的,女孩子當時認為男的會為他離婚,
(很一廂情願很傻是不是?但是我實在很不忍心苛責她)結果這個垃圾就慌了手腳,想盡辦法要甩掉她,連他信天主教不可以離婚的藉口都拿出來了
(我實在對這種拿宗教當護身符的人感到很厭惡)

據說那個男的開始上課後沒多久就盯上了女孩,他們之間從開始到結束還不到半年。
(所以我們認定那個男的從頭就不安好心眼,壓根沒想負責。

女孩子固然是直接的受害者,但是這個事件有另一個間接受害者:

另外有個男孩子很愛她,基本上就是認識...


這就是我想說的,這世上愛上了才發現對方不愛自己的例子太多太多

而且這種情況還會有擴散效應,就像故事中的人們一樣
就連最後男方結婚,他妻子能得到愛嗎?還是只是個替代品?

像童話故事般真心相愛白頭偕老真的不算多
初戀往往是杯具收場
當你終於放下心房將整顆心獻給對方後…才發現對方只是玩玩

有的人跌倒能再站起來走過一生,有的人不能
問題是標籤,為什麼會這麼在乎標籤,這麼在乎別人看法

當然,玩弄感情是應該受到譴責
但有試過把妹的,就知道要讓對方愛上你的方法從來就不是你得先愛上對方…愛往往是不對等的
因為愛嚴格上來說只是種自我催眠…
舊 2017-04-29, 02:05 AM #1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撸至深離線中  
DWEOOT1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引用:
作者星爵
拿一般人家的 女兒跟酒店比
難怪格格不入

酒店女、一般女

碰上感情這關,沒有什麼太大差別

看來或許你對女人還存有著美好的幻想


當然,男人也差不多

不是女人緣好就沒有感情這關的,真碰到那個對象了也是一樣

此文章於 2017-04-29 02:53 AM 被 DWEOOT104 編輯.
舊 2017-04-29, 02:50 AM #1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WEOOT104離線中  
星爵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引用:
作者DWEOOT104
酒店女、一般女

碰上感情這關,沒有什麼太大差別

看來或許你對女人還存有著美好的幻想


當然,男人也差不多

不是女人緣好就沒有感情這關的,真碰到那個對象了也是一樣

怎麼會沒差
年齡就有差

酒店做久了價值觀也有差
男的女的都一樣...
舊 2017-04-29, 03:12 AM #1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星爵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 那個幾位, 職業名詞就先少說點, 感覺怪怪的.

我是聊到老飛俠說的那個往事想到自己大學的往事.

這次社會新聞案件自然有人去偵辦處理找證據.

這是逝者父母以及相關機構的自由選擇.
舊 2017-04-29, 06:30 AM #1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  
老飛俠
Senior Member
 
老飛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19
引用:
作者撸至深
這就是我想說的,這世上愛上了才發現對方不愛自己的例子太多太多

而且這種情況還會有擴散效應,就像故事中的人們一樣
就連最後男方結婚,他妻子能得到愛嗎?還是只是個替代品?

像童話故事般真心相愛白頭偕老真的不算多
初戀往往是杯具收場
當你終於放下心房將整顆心獻給對方後…才發現對方只是玩玩



有很高的比例這種縈繞一生的感情是初戀,不過也不一定,我前面講的例子裡,男孩就不是初戀,但這一段真的讓他的人生變調,
從原來的陽光男孩變得憂鬱退縮,反而是初戀他真的完全放下了(在遇見這個女孩前就已經釋懷)。

真的就是心中有了一個缺口,以致於再也無法付給別人全部的感情。
不能說對後來的妻子沒有愛,但肯定不是全部。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看!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舊 2017-04-29, 08:40 AM #1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飛俠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42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