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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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有百分之百路權,他就是硬擠撞上我,十幾年前因此賠了快十萬,不過都是保險公司出的,車禍當天去醫院照X光沒事,後來去調解委員會告我,在調解委員會,機車騎士拿出一堆看病單據,我問保險公司願不願意陪,對方要求當場拿現金,我的底線是必須百分之百保險公司賠,保險公司答應全賠,最後我去領現金賠他,保險公司匯錢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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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04:46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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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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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十幾年前 會不會是 小車撞大車 大車的錯 那時比較沒有路權的觀念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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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06:43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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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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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調解委員會這玩意以前我也曾試過… 那次是在窄道上,對方臨停在彎道的路中央讓我從後撞上 當時沒裝行車記錄器,我又從後面追撞所以註死…(那之後我就跑去裝記錄器了…) 老實說這個委員會給我的感覺並不是真的完全很懂法規的 說穿了就是找了幾個可能有點名望「德高望重」的人來從中當和事佬而已 過程也是憑他們自己判斷,然後覺得誰可能理虧就勸退一步給點錢了事 賠償金額的部份也是只要不是太誇張就隨對方喊,然後意思一下幫你爭取打個折這樣 只是說這個委員會的和解書有法律效力,和解了就終結兩造法律糾紛比較方便 不怕被對方私下不斷藉故獅子開口索錢… 想說的是,調解委員會的決議不能代表法律上機車就是百分百路權,那不準 要知道真正路權責任結果還是必須透過法官裁判…不過都和解了所以也沒得爭了 -- 以前也有一個朋友開著車在路口準備左彎,那是個單向雙線、雙向共四線的大路 他已經打方向燈等在那快半分鐘了,結果一個老人家不長眼又亂騎車,從後方追撞斷了鎖骨 之後一樣去了委員會,一般都會認為是老人家錯的案子,我朋友卻反被議定賠錢和解 理由是我朋友是外地來租房子住的外地人,老人家是在地人,委員會成員也都是在地人 而且認識肇事老人家,說我朋友沒有拿錢出來和解的話以後在當地可能會很難過 最後反過來賠了兩萬了事…這都是真人真事… 雖然被要求的金額不多,但是也表示這委員會也還是有自己立場的 要當法律依據可能還不夠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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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07:34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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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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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是慢車道右轉.30公尺前已經在慢車道還打方向燈.機車還是硬要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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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所做的事以後會變成回憶.想清楚再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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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09:38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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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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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啊,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是絕對的 如果有人想靠這招賺錢也不是不行,只是比例高嗎? 難道要因為少數人的鑽漏洞而修改原本對大部分人都好的法規? 再說了,如果有『確實禮讓』,你直行車是要怎麼撞『待轉彎車』? 你想玩法沒關係,但要先做好準備、因為還是會有比你更會玩法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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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09:44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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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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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法規說超車要從左邊,機車醜一 1-1.法規說行車要『應注意前方狀況』,機車醜二(除非機車能證明被障礙物擋到而看不到你汽車動態與方向燈) 2.法規說轉彎前要確認有無後方車輛,汽車也醜一 所以雙方都有肇責,不過因為沒有看到現場狀況所以無法斷言誰的責任比較高(雖然這有一套不成文的既定算法) 另外,你自稱『機車飛快要從汽車右邊超過』,飛快是你的感覺、而感覺不能當作證據 以上見解若有冒犯還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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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09:55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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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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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出越弱勢, 責任就越輕(說穿了是這樣), 我是直行汽車被直行機車從後方追撞.
警察也是說個比例, 汽車三成 (傳說中的慣例三成), 如果金額高一些, 我就要去申訴了. 機車是"窮學生~" |
2017-04-27, 08:09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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