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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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晚上10點以後LINE FB IG pcdvd 等等……小心使用!
1. 所有候選人必須於11月23日晚上10時前結束所有集會造勢活動:
所有競選造勢活動必須於晚上10點前結束。11月24日投票日零時開始,所有人不能有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包括手機傳送簡訊、臉書留言或分享、電視牆逾午夜12時播送宣傳影片。 2. 投票日當天若透過LINE或臉書有系統、組織性的拉票,可看出是競選行為,構成違法:;至於親子之間傳LINE拉票或在臉書上留言,屬於少數人之間則不構成競選及助選,不構成違法。 3. 原本在網路上已存在的狀態,如果沒有更動或做更新網頁,不構成助選、競選活動。11月23日晚上12點為界線,之前的發文、貼圖沒關係,要是11月24日零時開始之後才改,可能已經觸法。 4. 在投票所外面可以打卡。如果臉書打卡是邀大家投特定候選人恐觸法,不過,因態樣太多,以一般人認知不構成競、助選活動為準。 5. 在投票日前10天(2018年11月14日)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6. 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否則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選民也不可撕毀選票,否則將處5000元以上至5萬元以下罰鍰。 7. 投票日當天,依法不可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或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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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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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01:5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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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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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區,站長暫停24小時好了!
簽名區有選舉相關,趕快移除吧!過22點其它人看到也不要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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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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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02:0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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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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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期待其邁晚上8:30之後的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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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02:1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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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台中港邊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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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好奇那個在78區放話要找到網友住所,獵殺對方的仁兄,付諸行動了沒?
還是說反正站長不知道,沒看到,就當沒說了。 |
2018-11-23, 04:5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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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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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傳這給台北朋友不知有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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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05:00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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