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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gree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藍天綠地之極
文章: 42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天昏地暗
這一篇有這一段話
"但由於科技保護措施將連帶限制消費者,對其所購買的合法光碟等產品,製作備分或轉換格式的合法權益,並且擴張著作權人的原有權利"
唉,真是欲練神功,請先揮刀自宮,但一個人能自宮幾次,替原著作權人擴張權力

借題補充
"自宮"又不是決策者他自己的!是台灣2300萬同胞的!
要多少有少呢?慘哦!真正是"別人的兒死不了!"
他們只要會對大衆瞎掰,一樣可以輕鬆月入數十萬(人民納稅供養的血汗錢
啊!)真是"昏君的決策錯誤,比貪官污厲更為嚴重可惡" 陷百姓於水深火熱之不顧啊!
     
      

此文章於 2003-03-07 11:46 PM 被 bluegreen 編輯.
舊 2003-03-07, 10:49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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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green離線中  
阿修羅伯爵
*停權中*
 
阿修羅伯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37
Talking

反正一山還有一山高 這就是台灣人利害的地方
不管政府怎麼做 台灣人都還是有辦法從旁溜過 不是嗎
 
舊 2003-03-07, 11:45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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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修羅伯爵離線中  
阿修羅伯爵
*停權中*
 
阿修羅伯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37
Talking

這樣的話 事態可就真的嚴重了
可是想一想 台灣人還是會有破解的一套的
舊 2003-03-07, 11:50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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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修羅伯爵離線中  
t1000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07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wj51688
所以就必須抗議讓它無法立法成功,而不是把它當成可以不守法的藉口


看那些堅持著無論如何都絕對必定堅持百分之百要守法的人,要是不幸抗議失敗而立法成功,到時候如何自處。
舊 2003-03-08, 12:40 A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1000離線中  
cwj51688
Elite Member
 
cwj516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1000
看那些堅持著無論如何都絕對必定堅持百分之百要守法的人,要是不幸抗議失敗而立法成功,到時候如何自處。


那就是守法了,有什麼好如何自處的
__________________



★☆★☆★☆★☆★☆★☆★
不斷持續學習,不斷保持懷疑
才能不斷成長,成就豐富知識
☆★☆★☆★☆★☆★☆★☆
舊 2003-03-08, 12:47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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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j51688離線中  
秋風之刀
Junior Member
 
秋風之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907
除非r1DVD都有發3區,不然這種政策誰能接受,我們的國家真令人感到.......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3-03-08, 01:14 A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秋風之刀離線中  
矮子喬登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1,036
問題嚴重在哪裡呢?
如果一開始即設定在""不論政府如何做.我就是不會守法.""這樣子的一個態度上.那就沒什麼嚴重的問題存在了.進一步說.不論是pcdvd或者是整個的社會.也不再需要什麼版規或法律的存在的必要性.我想做.我願意做.我做得到的部分我就做.我不想做.我不願意做.我做不到的部分.管你什麼法律規定.我就是不做.
很顯然的.這樣子的一個情形所造成的結果.個人必須重申的""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兩者相牴觸的結果就是.社會秩序的倒退.生活品質的低落.人類文明的沉淪.
法律規章不一定是正確的.也不一定是符合人性的.但也不是憑空杜撰出來的.訂定法律的過程必經的草擬.討論.協商.立法這些過程.正是多數的民眾百姓可以參與的部分.如何來訂立一套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並且可以讓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法律.不是少數幾位專家學者可以決定的.民眾的重視.參與度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假若民眾的態度是積極.正面的.對於多數人的生活品質方面就有正面的加成效果.假若民眾的態度是消極的.負面的.那訂定出來的法律就達不到多數民眾的期望.更不用談到生活的品質.
這個就是問題的嚴重性所在.當草案還沒形成正式的法律之前.大家應該就本身的正當性.權益問題加以關心.探討.爭取.然後讓其形成一套符合多數人期望的法律制度.
而不是一開始就以消極.負面的態度加以否定.這並不符合程序上.實質上的正義.當草案形成正式的法律案時.更沒有不遵守的權力.
這個就是我認為嚴重的地方.當它還是一個草案的時候.對於內容上的許多不合理的規定要求.我們有權力要求制定更完善.更符合要求.更合理的草案.然後當它形成法律的時候.任何人都有義務去加以遵守.任何人都沒有不守法的權力.更沒有立場去質疑守法者的態度.
舊 2003-03-08, 01:45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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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子喬登離線中  
t1000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07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wj51688
那就是守法了,有什麼好如何自處的


喔...像這樣嗎?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矮子喬登 看來以後不用煩惱一.二.三區的問題了.荷包失血的情況可望大幅改善!


真是不錯。

此文章於 2003-03-08 02:03 AM 被 t1000 編輯.
舊 2003-03-08, 01:52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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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00離線中  
dura8213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57
Angry

靠!!這是什麼理論...改機叫違法那改機車與汽車也叫侵犯著作權了,我在DVD上插一朵花也叫改機那要不要也把我抓去關啊!台灣的法律真是越來越退步了,還說什麼排除消費者在外,那起不是在鼓勵大家改機嗎?
這些法案根本就是在保護一些想賺錢又不想好好把片子搞好的爛公司罷了!!打從心裡瞧不起台灣的廠商.
舊 2003-03-08, 01:57 AM #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ura8213離線中  
t1000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07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矮子喬登
(上段恕刪)這個就是問題的嚴重性所在.當草案還沒形成正式的法律之前.大家應該就本身的正當性.權益問題加以關心.探討.爭取.然後讓其形成一套符合多數人期望的法律制度.
而不是一開始就以消極.負面的態度加以否定.這並不符合程序上.實質上的正義.當草案形成正式的法律案時.更沒有不遵守的權力.
這個就是我認為嚴重的地方.當它還是一個草案的時候.對於內容上的許多不合理的規定要求.我們有權力要求制定更完善.更符合要求.更合理的草案.然後當它形成法律的時候.任何人都有義務去加以遵守.任何人都沒有不守法的權力.更沒有立場去質疑守法者的態度.


那如果當草案還沒形成正式的法律之前.大家就本身的正當性.權益問題加以關心.探討.爭取.....

但最後還是形成一套不符合多數人期望的法律制度(也許因為利益團體/外國施壓,官員無能,民代貪瀆....等因素)

那這時又該如何呢?

如果用了各種救濟/抗爭手段,依然無法修改/推翻這樣的法律,又該怎麼辦呢?
舊 2003-03-08, 02:16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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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00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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