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八德市
文章: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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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
我也有買了台版龍祥的新不了情 結果還是重新買了港版的新不了情 台版畫質之差 比VCD更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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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05:16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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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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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把方向放到 購買自由的重點...... 立法通過.如果台灣沒有發行公司代理 或 製造 ...買外國 DVD 都違法了.. 這是顯而易見 可攻破的基點。 以此類推 有很多懂得人會有更好的反駁理由 但絕不是各位談的 包裝品質....我說這個 是跳出 DVD 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這精神。 別無他意..... 我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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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05:39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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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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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BEE大的這個論點,對不看dvd的人可能更有說服力,也更讓人了解此法的荒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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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05:46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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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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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消極的寄封mail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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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06:2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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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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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買夜市盜版不違法 買國外原版卻會被判刑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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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光&1區&港版http://dvdonline.com.tw/index.p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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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06:5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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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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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同意BEE大的論點,在規範散佈權等成為潮流之下,想封殺整個修正案怕沒那麼容易。
而想改掉八十七條第四款的「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也是差不多。 況且個人購買還是合法的,只是買到的片子不能散佈(出租出借販賣等)。 只是之前不是說智財局向羅立委表示可以二手買賣嗎? 不論這個說法上了法院會不會被法官接受,不如要求修改第八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三、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原件或一定數量重製物者。」 只要把那個非散布砍掉,或者前面全砍掉改成「輸入著作原件或一定數量重製物者。」雖說還有數量限制,但狀況就會好多了。 至於其它公訴罪等,只要沒有平行輸入物的利用問題,對大部份的人該沒有多大影響。所以與其擋整個法案,不如多修這麼一條去夾帶過關。 |
2003-06-03, 07:0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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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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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八十七條之一並沒有修改,那麼買外國DVD…也就每次一份的個人輸入還是合法的,若是從這點著手,只怕會被智財局吃死。 問題是在於輸入物不能散佈,也就是除了對家人等非公眾之外,你不能將你的片子拿去轉售、出借、出租。也就是對物權的限制。 爭取在已對輸入量限制下,開放對輸入著作物的限制該會比較好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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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07:2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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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米國
文章: 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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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但我人在台中咧!無法去現場咧!
我也覺得購買台灣以外地區的DVD或者是同類型的正版品! 不能受到約束!並且有權轉借給予他人! 智財局那些豬腦在想些什麼啊?他媽的! |
2003-06-03, 07:4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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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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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夠刺激!著作權法修正法案背水一戰!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原訂在6月6日將具有爭議性的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作朝野協商!因此6月5日黃昭順委員將再次召開公聽會及6月6日早上十點羅世雄委員將召開記者會,並公開展示三區及他區產品的差異性,給即將於6月6日參加朝野協商的諸位委員做參考!沒想到民進黨黨團竟以最速件行文通知要將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朝野協商時間改為6月5日上午九點三十分進行,讓所有欲公開三區跟他區差異性證明的公聽會及記者會全數措手不及(6月4日端午節休假,沒有辦法進行活動),這招真是高招!現在民眾權益的維護已經屈居下風,而且民進黨團想要在本會期就直接三讀通過,該黨團的最低底線已經呼之欲出,就是決不刪除禁止平行輸入的條文,一旦條文真的通過,日後勢必任財團宰割!由於時間緊迫,現在能做的就是請大家儘量跟委員們陳情,譬如發e-mail,或是請大家在本串留言,讓委員們知道不要輕易抹殺我們『知』的權益,如果大家覺得事不關己,那也只能說已盡人事,一切聽天命了!我也會好好注意有哪些委員是剝奪我們權益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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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斷持續學習,不斷保持懷疑 才能不斷成長,成就豐富知識 ☆★☆★☆★☆★☆★☆★☆ |
2003-06-03, 08:2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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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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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以前民進黨在野時,
他們的立法委員會為公平正義而努力, 現在執政了,卻不敢反對政府的錯誤政策, 例如這次民進黨團幹事長陳其邁有表示, 這次修法的底線,僅能同意平行輸入除罪化, 也就是說平行輸入不會犯刑法,但會有民事責任, 也就是代理商如果告你,你就要賠錢啦! 這是什麼狗屁?我買國外的正版還要賠代理商錢? 這是什麼政府?這是什麼政黨? 真後悔當初投阿扁! 我看還是讓民進黨當在野黨也許他們才會稱職。 以上純粹是心情抒發,並不希望引起口水戰, 我還是趕快聯絡一些認識的立委, 希望他們能站在公平正義這一邊。 |
2003-06-03, 08:44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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