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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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q大哥:
1.請勿再出言不遜。 2.請勿再挑釁。 3.請勿出言恐嚇。 4.人家干涉你沒意見是你家的事。 看你越來越激動,真是讓人擔心。 要不要把社會上所有你認為不公不義的事都加在我身上啊!我會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力的。 5.唉唷∼我怎麼又理你了。 6.好了別鬧了,今天事情很多.....要去打掃。要過年了,來拜個早年。 祝您 新年快樂,萬事如意,長一歲也長智慧。 恭喜發財 PS.我很菜的......根據你的邏輯我不適用。小弟從未如此認為,早跟你說過幫人思考是很無意義的行為。甚麼當兵的學長學弟制?扯哪去?是否閣下有被害妄想?冒昧請問一下你當兵時有被欺負過嗎?如果有的話要去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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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8, 06:01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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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Danger Zone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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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挑釁?可冤枉了。我還沒有發贛林XX系列那些文章的挑釁毅力呢,明明就沒效果卻可一發再發。那種文章若是影射你你覺得看了後會使你想改變什麼嗎?或許是她寫文章的習慣讓你看不慣吧,舉個例,就像我們在路上看到髮型做得奇形怪狀的Y世代年輕人一樣,雖有點看不太順眼,但是呢,我們也不會跟在人家屁股後去努力指指點點的,你說對不對?而且看他有些文章深不可測,所以光只是在發言風格上著墨大概影響不了他吧,而且有些網友的疑問,還是他在熱心解答呢,所以,還是想些其他比較實際些的辦法較好,而不要用這種影射PCDVD的標題的方式了。不過是七嘴八舌區的事何必這樣下標題呢?見你似乎想歇息吧,那好吧,就歇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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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the Danger Zone. 此文章於 2003-01-28 06:43 PM 被 Danq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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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8, 06:19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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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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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q大哥:
請你不必再設身處地為我喉舌。 要說的也說了。你這樣實在引不起我的興趣。 如果你真的喜歡我的文章就好好去研究吧!你說的一堆我都看不懂也懶得看。 你就是搞不清楚。 我也累了。 你也不用等在電腦前等我的回應,天氣冷,吃飽一點。 |
2003-01-28, 06:5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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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Danger Zone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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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嗯∼這樣喔∼ 可是,你這篇的標題真的不改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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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the Danger Z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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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8, 07:0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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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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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您似乎不清楚意見反應區不是針對每個發言網友,你一一點名指名道姓數落的地方,更何況還出言不遜,這就叫做挑釁,說半天你還在凹,讓小弟好傷心。
虧您還說您潛水這麼久。資深的Danq大哥。 |
2003-01-28, 07:0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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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Danger Zone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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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概了解了∼你所謂挑釁的定義:當著你的面述說你做過哪些事,便算挑釁對不對? 不過也都是說你做的事啊,並非說你很怎樣很怎樣的。這樣可不可以算討論事情呢? 像是:這標題是否為影射某網友發過的文章?很明顯嘛!這標題是否要影射PCDVD?也很明顯嘛!是否我該到別的地方而不該在你面前說這些才不構成挑釁?大概吧。還有我是哪裡恐嚇你了?這很嚴重的∼我既沒說”布蘭妮想怎樣”也沒說”布蘭妮給我小心一點”之類的話吧?可能某些地方講話比較直接吧∼你原諒我講話就是這麼直啊∼話說snappy大大在七嘴八舌區又發言了,為何他不想來幫你說一下話這也是我到現在一直不解的。吃過飯一不小心又太多話了,你晚餐吃過沒啊?也要吃飽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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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the Danger Zone. 此文章於 2003-01-28 08:32 PM 被 Danq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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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8, 08:25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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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很多僵屍的地方
文章: 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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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找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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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8, 09:3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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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新撰組一番隊
文章: 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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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怪哉 你是本站站長?你是本版版主? 要不,你憑什麼說deus網友是”一直給人家亂”啊? 在站務區發表與你不同的意見就是”亂”? ”討論區就是要輕鬆發言”這規定是站長立的?還是閣下你定的? 引用:
你已經把與你意見不合的發言定義為”亂”了 我想你還是發表一點意見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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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8, 10:21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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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最後戰役∼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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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網站事務--意見反應區" 發言 ,
請 對事不對人 吧!! |
2003-01-28, 10:3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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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Danger Zone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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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不知道job兄的立場如何,但是您一直在做緩場的工夫,令我很是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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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9, 04:00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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