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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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請教
家妹名下有一台轎車,不過是當初家姐慫恿利用家妹的名字買下,給家姐當時的第二任丈夫來使用。
隔沒多久家姐再次離婚,而車子仍然是第二任丈夫在使用,但是牌照稅燃料稅等都是車主需要處理,使用者通通耍無賴不繳。 有去找到他本人,也擺明著一附人肉鹹鹹,又嗆流氓,也拿出當初蓋有我姐有私刻我爸的印章的切結書之類,說同意他使用該車輛等等的。表明他不會去處理這些費用。所以我爸目前也不知道繳了幾年了的費用。 為什麼我爸會去繳這些錢?主要有兩個原因,當時家姐跟第二任已有一個小孩,且也知道家姐目前在外的租屋處。我爸為了這兩點,自然很幹的把這些錢繳掉。 車輛報失竊?在報廢?有辦法處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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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7, 04:5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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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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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能報失竊,那有偽造文書等問題。 基本上車主既然是登記在你妹的名下,則你妹即是該車的所有權人,可以依民法規定請求你的前二姊夫返還該車,先發個存證信函,要求他限期還車,屆期不還的話,看是打民事(物上返還請求權)或刑事(侵占)都可以。至於那個切結書,看起來是沒有經過你妹的同意,法律上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當然捨得的話,直接報廢亦無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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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7, 05:0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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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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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監理站直接註銷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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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7, 05:1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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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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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相關車籍證件直接到監理所申請報廢...
雖會痛 , 只會痛那麼一次之後就沒感覺了... 告官司只是浪費金錢跟時間以及增加彼此間的不爽而已... 除非很再意一定非得將車子要回 , 也許官司勝訴要的回車子恐怕跟廢車沒兩樣... |
2011-11-27, 05:2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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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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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台車不想要了~
那麼寄存證信函的話要請律師代勞嗎? 需要知道對方地址嗎? thanks |
2011-11-27, 05:3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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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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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又被開上路的話
抓到還是會被追繳稅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today-life8.htm 告侵占似乎會適當一點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rticle_id=88987 |
2011-11-27, 05:36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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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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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手上有當初蓋有我姐有私刻我爸的印章的切結書之類的書面證明。
要告侵占似乎也沒有效力.. |
2011-11-27, 05:4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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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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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清稅款,再行報廢。是否日後有其他行為則和車主無干?
報廢的話是否須繳交車牌呢? |
2011-11-27, 05:4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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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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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請教
引用:
問監理所 警察局 義務律師 民意代表 好了 選舉快到了 應該它們會很積極 如果沒 我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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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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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7, 05:5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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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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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負擔本來就是由車主負責
跟有沒有切結書無關 但車子借給人家無償使用 原則上是可以隨時請求返還的 (民法第470條及第472條第一款參照) 所以就算要把車要回來 也不用負擔任何責任 去要 如果不還就告 應該是OK的 |
2011-11-27, 05:5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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