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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kamiyusama
為了賺錢可以軟禁別人14年!!!!管他什麼勞基法或一例一休,肯本沒在乎

加上前陣子另一個索賠59萬的事情......
真覺得台灣慣老闆完全沒有極限,心又黑又狠

...


看看另一則在網上和爆料者對嗆的老闆,有依法給薪水給加班費就好像是莫大的恩賜了...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高雄是幸福城市
很nice的
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慣老闆:每年都可以開新車,當然很幸福~~~
舊 2017-02-26, 12:3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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