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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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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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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檢體可提供來做為鑑定之用?
一、標準檢體: 口腔黏膜 、血液。
二、特殊檢體: 含有毛囊之頭髮、血漬、耳用棉花棒、手或腳指甲、梳子、精液、牙齒、牙刷、牙籤、使用過之手帕、使用過之衛生紙、胎兒絨毛、胎兒羊水、流產物、 組織、臍帶血..........等非標準檢體之種類。
 
舊 2016-10-24, 01:44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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