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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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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Pyotr
少來了,那些所謂勞工團體拼命推兩例,指責政府阻擋的唯一理由,難道不是因為那樣對勞工更有利,雇主必須付出更多?情況只會是一例一休的更晉級

我對這個問題沒有太多既定立場,以資方來說當然都不改是最好,只是看不慣那些逢政府必反的人怎麼講都要說是政府錯,一點也不管邏輯的一致性和道理


我討論的是,
薪資系統的計算問題,不是政治問題.

我前面說的例子,
他們公司,技工是日薪制的,
本來就是有作有錢拿,
原先88/84小時,對他們都一樣.
當周第六天上班,全都視同正常上班日.

當然兩例就會有差,
也就是當周第六天上班,視同例假上班,
應加發一天薪水,


但現在當周第六天上班,視同休息日加班,
那情況就不一樣了,
休息日的薪資更多.

確實現任政府本來就打算休息日加班應該付更多薪水,
算起來比520以前的政策對勞方更好.

只是落實到一般公司身上,
以他們公司為例,
專門的技工是不可能找臨時工的,
也不是你想找人就可以找的到人.
所以調休也辦不到,增人緩不濟急,
資方慘,但他們的客戶一樣慘,
必須接受交貨日程延後,價格也增加的情況.
舊 2016-12-30, 10:29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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