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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er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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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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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誰不重要
你附那篇影評就漏了一點, 明朝知縣只能審理芝麻綠豆的小案或欠稅或人民的互相訴訟, 殺人這種大案是要上交給高一級的知府(或是省級, 記不清楚了)單位去處理的, 而且就算是判斬立決也不是立即執行, 明朝規定死刑判決後要交刑部和大理寺會審覆核, 定案後再交給皇帝選擇是否執行, 稱為勾決, 之後才可以發出死刑執行令


所以才說編導要多讀書啊.........
     
      
舊 2017-03-22, 02:07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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