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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s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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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
文章: 761
引用:
作者屏東大黑牛
我可以告妳毀謗嗎?
不知道你整個討論串看完了沒有
會給我這麼好的良心建議
我想妳應該常常重新做"人"


本來是不想回應的,但....還是說明一下啦:(之後對此則不再作任何回應了)
1.在下所謂重新做 "人",意指對應屏東大黑 "牛" 而言,哪來的毀謗?
2.至於 "閣下不是也曾經....讓人感覺要xxx?" 是非曲直自有公斷(重點是 "讓人感覺"),我想這是可受公評之事。就讓網友們來表示意見囉~~~~~
舊 2004-12-11, 06:3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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