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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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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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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身障人士有很多種障礙類別,有肢體、視覺、器官...該職位不見得適合聽障。
  2. 我相信面試時一定有提醒過應試者,若無法達成基本要求將無法繼續任用。
  3. 茶湯會其實有分前後臺才對,同一間分店常常看到固定站櫃檯的總是那幾個,而後面的也不會到前面來。
  4. 如果該職位是固定站前台需接聽電話與接待消費者,不適用也只能說抱歉...
但是,新聞中該員工指證歷歷說要求他取下助聽器云云...我覺得真的滿扯的~~~

不過因為一直沒有看到雙方完整的說詞,所以我個人持保留態度...

引用:
作者sclee
我記得新聞出來時,員工指責已告知店家自己有聽障,接電話恐怕有問題
結果還是因為沒法接電話要他走路
站在僱主的立場,開這個職位只是應付檢查?
或者,雖然不想聘用聽障人士,但好歹還是給應試者一個機會試試?

雖不乏有很多是前者,但這種通常不會真的把人找進來才對...
所以我個人比較傾向是後者。
舊 2017-05-22, 05:19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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