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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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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麵疙瘩
但我們因為 對計程車有管理辦法 而禁止業者自律的UBER

差異點在於 政府不信賴業者的自律條款


但Uber之所以有市場。
且部分消費者甚至接受某些情況下Uber可能比較貴的事實。
就是消費者不信任政府跟車行對於司機的品質管理。
現今,政府跟車行對已經上線的計程車司機的服務品質管理是趨近於0的。
除非今天政府能推出一個辦法讓消費者覺得我跟政府或車行投訴司機行為,
可以讓司機獲得教訓。
舊 2016-10-27, 11:49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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