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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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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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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ily
賣方本來就應該做售後的服務 再多跑郵局2到3回寄寄東西也不過分
有那麼痛苦的嗎 幫幫他吧 也幫幫你自己 有時候你也可能碰到同樣的事ㄚ


換作我是 L 先生的話,
跑 10 趟郵局我也願意做。
舊 2004-09-19, 02:48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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