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aries067
如果鄭捷欲犯案時,剛好被一個機警的警察碰到,看到鄭捷猬瑣的眼神,於是上前向鄭捷盤查,叫鄭捷把身份證拿出來,
但是鄭捷也夠刁,拿出大法官釋字第535 號解釋,說他沒犯罪,警察沒權利盤查他,所以警察只能悻悻然的離開。
過了半小時後,就好幾個家庭破碎了....
鄭捷沒前科,就算報身分證字號,警察也是會放他走,但如果他看到警察在巡邏盤查,可能不會犯案
舊 2017-03-22, 01:06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DSKI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