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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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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看了幾個人的想法,真的有點想笑

還有人意圖把聘用身心障礙人士打成原罪,真是夠了

身心障礙人士就該是像電視裡,低聲下氣的受害者?

受害後,還不能據理力爭引經據典爭取應有權力? 
舊 2017-05-23, 08:10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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