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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na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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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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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然後隨即撤回提告,依刑訴法檢察官當然自應為不起訴處分。
惟此並不表示相對人是否有任何犯罪嫌疑或刑事責任可言?

倒是相對人對於原提告人是否濫訴涉及誣告?以及在此揭露當事人姓名、住址以及指摘「裝瘋賣傻」、「臉皮超厚」等情是否構成妨害秘密以及公然侮辱?似有探討空間...
 
舊 2012-05-31, 09:00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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