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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an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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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不過一般民間公司獲利困難,能不管公司營運狀況固定給員工這種好福利的公司台灣可能沒有幾家,有的也只是老闆想要吸金跑路罷了

以前政府定這種18%規定其實是想吃納稅人豆腐,覺得國家財政不會倒

是有可能不會倒啦,只是可能像希臘一樣債留後面的人,讓所有人存款被政府和銀行沒收,欲哭無淚而已
引用:
作者Kiki Yeh
您好,謝謝您抽空分享心得。

如果有家大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有定期提撥,回饋給員工的利率有18趴,你當時有很多工作機會,因為這個福利你選擇考這家公司,花了很多時間與金錢成本,好不容易考上了,你也定期都有存錢,工作了30年,突然有一天公司突然說沒錢了,原本18趴的利率到第6年全部歸零,這應該是這家公司違反規定吧?是違法的行為,如果是一般大企業出這樣的事,政府不也會介入協商,保護員工的權益嗎?比方假扣押公司資產什麼的....

如果本來就很有錢的人或許覺得這是小錢沒什麼,幾萬元退休金其實跟零用錢沒兩樣,但有些人退休後已經沒有正常收入,全仰賴這筆錢,你面對公司的違法不會出來抗爭嗎?因為這已經衝擊到日常生活的開支平衡。

我不是說政府改革不好,年金體系確實有它的問題,但政府把年金做為轉投資的方法也沒有一併檢討,主要是這整個改的過程仍有很多地方沒考慮到,被改的細項...
舊 2017-04-26, 01:05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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