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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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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oversky.
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G0380048
第 2 條


刑法所規定的罰金和新台幣間的折算方式, 請參考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的規定.

引用:
第 1-1 條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刑法分則編所定罰金之貨幣
單位為新臺幣。
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時,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自
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十倍。但七十
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七日新增或修正之條文,就其所定數額
提高為三倍。


所以337條侵佔遺失物罪處500元以下罰金就是要乘上30倍.
     
      
舊 2017-05-29, 12:5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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