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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游身掌 VS 自由搏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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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af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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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劍乃凶器 目的在於殺人
武以止戈 殺人只是不得已手段
娛樂也好 哪種武術也好....不持[武器]以肉身搏擊以擊倒對手
論斷輸贏
皆是我所抵制的...
讓我忍不住想起JOJO 皇帝[荷姆.荷斯]
[槍比劍強 乃是至理名言]
2017-05-17, 12:4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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