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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再亂用「誘**」這個詞了~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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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EOOT1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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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年齡心智不成熟,那也有刑法227條,去管與未滿16歲少女or少年****的罪
如果滿16歲了,就有性自主權,要再主張心智不成熟,那就有爭議了
如果說是利用教師職權強迫****
那也有個刑法228條,利用權勢****罪
所以誘**到底是什麼罪呢?
基本上就是無罪,屬於一種道德批判而已
問題在於,每個人的德感程度不一
有人認為師生戀不道德,有人認為你情我願誰也管不著
所以誘**這詞,其實真的沒有太大意義
2017-04-29, 05:4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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