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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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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jarshen
你到外面去看看, 有幾家公司會特休換加班費的, 都嘛特休沒辦法休直接歸零, 有良心點的就是特休可累積. 老闆是不會允許多給錢這種事發生在他身上的.


還好這部分已經修法了

特休假禁遞延沒休完須給薪

依修正後勞基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勞工之特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其折算標準為按其未休完日數之工資。
 
舊 2017-07-31, 10:24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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