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bernard4093
其他往來書信則在私人訊息清單中一應俱全的記錄著

網路post文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不實的陳述則極有可能會到高雄地方法院做客


說得好
如果事情真如你所說
建議你貼出pm訊息以資佐證
以昭公信
然後請當事人來高雄愛河旁靠近中正路那裡喝咖啡是一定要的
舊 2012-01-24, 12:20 A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42章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