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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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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下港的雲林
文章: 1,013
不過第二次,你沒收到時我告訴你掛號件號碼,你為什麼不趕快去郵局拿,還寄信過來罵我,搞什麼,很好,你做的很好

我愈看愈生氣,第二次你是什麼時候告訴我的阿.還不是打幾天電話後,最後我留言給你.
你才用訊息寄給我的阿.跟你說阿,那時候郵件早就退見了.

訊息:8月12日晚上8點52分 以及 8月12日晚上10點30分

還有你說我寄信罵你,請把信件po上來.不要做不實的指控.

後來你沒拿到信,應該也預知我會很不爽了吧!

是的.我知道你會很不爽.因為我也超不爽的.

掛號信通常會重複投遞二次才退回ㄚ,你好像不怎麼關心,於是我的假設成立,無論如何我不想再寄了

林先生.你也幫幫忙阿.罵別人之前要知道所有的細節與法令規則拉.
ex:當有郵差要送掛號信到A的家中時,當郵差來按門鈴說:有掛號信.但是沒有人應門時,郵差會再來送一次掛號信,當第二次也是相同沒有人來應門時,郵差會放一張明信片,
上面寫著10日內拿收件人的證件來領取.林先生你說的應該是這個吧.
但是當郵差到A的家中按門鈴時,當A的家中的人說:這裡沒這個人.這個信件在當天就會被退件了.不知道你看懂了沒.

居然說我不關心.真是讓我氣死了.從一開始就跟你說:當信件寄出時,請打個電話,告訴我一下.你為什麼都不打阿.打通手機說一下只要10秒就可以了.有這麼難嗎?打給你又不回.你在做什麼阿.

等你告訴我時,早就被退了.還敢怪我.


ps:以上全部的都可以查的到.


我已經夠煩死了.




PS:假如你有不服,大家把全部資料都攤開阿.來好好算一算.
舊 2002-08-25, 11:13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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