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愛到卡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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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115
引用:
作者失血過多
照這樣看根本不該提結婚,同居越久賺越多不是嗎?


友人說兩人認識多年,加上他想要有小孩,所以才會考慮結婚,也算給對方名份

引用:
作者ㄧ本道
如果這150萬是你朋友自己存款金額, 那他有支配權
如果這筆聘金是家裡東拼西借標會才有的錢, 請他不要打腫臉充胖子


是友人自己的錢,但他母親覺得對方要求太過份,擺明女方那邊就是想騙錢...
友人覺得自己付出多年,不想把所有的事都述諸公堂,或許他還是很想挽回這一段感情吧
舊 2017-08-21, 11:1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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