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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Mind_steam
同意.
也就是因為沒有評據就說別人抄襲是沒有說服力的
因此我才會在前一篇裡說
不少人在網路討論區或BBS裡質疑是否抄襲時是會用方法加以說明
如貼出兩曲內容,甚至是簡譜,然後說明自己為何認為是抄襲

那些東西我也看了不少,而且我滿愛收集的
不過目前為止,還看不到真正令我滿意的
這些東西都是處於相當的模糊的地帶
當真要說是抄襲,立場真的不是很夠力

不過說是這樣說,那些例子當中真的不會有抄襲
我也不敢保證,只能說是自由心證吧
當中還曾看過陶吉吉的某首歌的旋律跟國外歌手很像
哇咧!那台灣都沒人不抄襲了?
見了黑影就開槍也太嚴重了吧?
全世界音樂創作人這麼多,有誰能保證不會跟某人
『感覺』很像?太難了吧....

法律上對抄襲的定義,是有明確的定義,
比如幾個小節相同,記的不是很清楚.....
總之不是僅憑感覺很像就能認定的

引用:
...網路上流傳的那一段並不完整,
他前面還講了一句話...詳細那容我是忘了...好像是說"所謂的變態..."什麼之類的
不過那句話是能使下面一個動作(即襲胸)看起來是刻意,而非不小心
當然,也可以說那是為了節目效果而那樣做
但這實在不是公眾人物該有的行徑,對女性太不尊重
沒有女性會喜歡那樣子

那一段我記得很清楚,被摸的是愛紗
不小心摸到時王仁甫還很尷尬,然後其它的人則一直虧他
愛紗則罵他變態,但罵的也是開玩笑性質的罵
實際上她當然知道他不是故意的
如果愛紗真的不爽的話,只怕就直接走人了

沒有女性會喜歡被摸,但是無心的跟有意的
這是有差別的。

引用:
我倒是真的從來沒有做過這種事...
也很反對這種事
所以自然沒有嚴以待人寬以律已

所以如果你的朋友把壁虎蝴碟虐殺
你也會直斥其不道德嗎?你真的敢嗎?
只怕你就此就會失去一個朋友了吧

引用:
...您應該是沒有看過他說的全文吧,他自己都承認是抄襲...
「抄襲也是一種學習,那只是一種感覺,看了我們的新節目也會說抄襲,
天下文章一大抄,全看你敢不敢抄。SMAP的確是我們學習的目標,
封面相同不代表什麼,優秀的藝人都是我們學習的目標,
這個封面把我們都拍得很帥,它只是個產品的外在,重要的是裡頭的音樂好聽。」
---2004年02月20日的蘋果日報報導
後來,經紀人孫德榮對於孫協志的勁爆言論造成網路風波的回應...
「我覺得SMAP歌迷應該靜下心想想,東洋歌手在台灣能有多少市場?透過5566的介紹讓大家多認識SMAP,說不定又趁機藉此多賣一些唱片,有什麼損失?」
---2004年02月24日的蘋果日報報導

我覺得他應該把抄襲換成模仿才是,他的話有問題的在於
抄襲若是有真憑實據,可以借此提出訴訟,他們搞不清楚狀況
這些話只證明他們承認這是模仿,但這不是抄襲
因為封面的構圖,沒有辨法申請著作權或專利權
你不能因為有人用過這種構圖,就說別人不能用了
就比如說之前有人引進蛋塔造成熱賣,其它人一窩鋒的跟進
你不能說你也賣蛋塔就是抄襲我,所以你無恥吧

引用:
我是認為,身為藝人的人,在銀光幕上的行為都是有示範效果的
就算被罵了,不高興,也不該公然在節目中以髒話反罵回去
可能的話...甚至應該來個機會教育...
我倒是沒有嚴以待人寬以律已
因為我本身並不習慣用髒字,要我罵髒話恐怕反而會很扭捏
另外,也就是因為藝人,尤其是偶像藝人,在銀光幕上的行為都是有示範效果的
很容易造成年幼的觀眾不當學習的效果
所以如用比較高的道德標準看待藝人在螢光幕前的表現,我個人是認為沒有什麼不妥的
至於吳宗憲... 可沒人說他那樣子是可以的啊...


我同意藝人要用較高的道德標審視之,但問題是這樣的標準誰來決定?
照這樣說藝人的道德標準要高於普通人,所以被襲胸也要笑嘻嘻當做沒事囉?

我也知道吳宗憲也有很多人罵,但他還很紅很受觀迎
這證明有很多人認同他,證明你對他們的標準
高於現今社會的平均標準
就好像當初張雨生王傑小虎隊,
當時也會有人用更高的道德標準,來非議過他們
這種事從以前到現在都沒有少過

後面沒什麼好回的了....
舊 2005-02-20, 04:36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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