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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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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台灣省台中縣
文章: 93
呵呵,我也不小心看完了這篇跨越一年的討論,真是有趣...都是4月,卻沒注意到年了...
這表示我不夠細心,所以以後要更提醒自己,如果有契約等等的文件,千萬要看清楚,考慮清楚再簽,買東西真的不要太衝動,尤其是高價的物品...
看完了整串,不說說心得,還真是過意不去哩(也花了個把小時了..嘿嘿)...
在這裡,不想討論誰對誰錯,不過,有幾點心得,也許是廢話,但請大家不要笑偶喔...呵呵
1.商家在做商業促銷時往往都會做較浮誇的方式,這點消費者應該心存警惕,仔細看清楚,畢竟一下手可能是存了一整年或好久的心血...
2.商家和消費者在台灣往往是處於對立,這是惡性循環,其來有自,但是也有不少不純以商業手法處事的經營者,在合理的利潤下,開拓自己的模式而取得消費者信賴的,所以有些事不能一概而論,就看雙方在交易行為產生的時候是否能夠真的理性來解決問題。
3.文中所提的商家在一年後做了什麼改變,似乎這個討論被重新提起時才有人想到,但是看完整個討論,我唯一覺得比較不願接受的是...該商家既然也出面在這裡說明,但為什麼是一再希望該消費者前往該店處理,個人以為,這種高價的東西,是否應該主動處理比較能讓人接受,比較能獲得消費者的認同,我不相信,他們都不做客戶資料管理,會不知道是誰,我的意思並不是說要去道歉賠錢等等,而是主動把事情說清楚,然後白紙黑字雙方把處理情況做一個解決,並公告週知,我想,對商家的聲譽會有比較良性的提昇。
4.在這裡討論,為了避免廣告嫌疑,或是被指為惡意中傷,大家習慣都不太願意把店名說出來,但是我總覺得,如果說的是實話,把店名說出來又何妨,如果是好的事實,大家可以多個地方去參考(尤其是對新手而言),如果是壞的事實,又何來中傷之有,大可不必擔心,當然前提是--事實--標明人地時事物。
5.消費者為什麼會比較激憤,因為有時候,被迫要認賠了事,我不否認有奧客,但是一般正常的消費者,如果發生糾紛,除非是媒體報導(有時也不見得有用),不然,真的要打官司,花費的時間和精神,哪能和養了法律顧問之類的商家來抗衡,這也是造成消費者只好到處喊冤,但是,只要說的是事實,而且只針對該件事實,我想大家一會聲援的,雖然有時聲援的效果並不大,但至少可以紓解一下不滿。
6.每個店裡,都可能產生sales良莠不齊的情況,更何況是連鎖或是多家店的經營方式,更容易產生,有的人覺得商家服務好,出來說好話,有人吃過虧,出來發發牢騷,其實都無妨,但是還是老話,把事實說清楚,哪一家店,哪一位sales,我想,能無愧於己就好。
7.看完覺得大家都蠻好的,嘻嘻,也許動怒,或偶有鬧場,但大家都很快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我想這就是pcdvd的良好傳統吧,耳濡目染,加上大家都是受音樂薰陶的,自然能夠把持尺度,在這裡向各位大大致上敬意與欽佩之忱...

不過好奇的是,這家店,在經營手法和契約訂定上以及客戶服務上,有做了什麼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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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聲清,秋意近,雁斷天涯,滿地霜楓冷﹔嘆把風流拋命贈,子夜來愁,暗恨人無影。
緊衣衿,寒露起,乍病誰憐,淚語行花徑,泣喚佳人終不醒,卻怕疏星,點點相思盡。
舊 2002-04-16, 12:56 AM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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