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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hs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38
引用:
作者mobilestubsars
就...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應聘薪資8折與基本工資就好,結案。
話說不是缺工嗎?


老闆缺的是便宜的勞工啦....

我國現行勞基法中並沒有"試用期"這東西.....

引用:
作者sn245763
想太多,現在缺工很嚴重,
坐辦公室行政職開35k都找不到人,
試用期22k應該只有猴子會來應徵。


目前缺工大都是營造、餐飲、服務業吧....又操又累的薪水開不夠很難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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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只是減少人的工作,或提昇工作效率
更重要的是你對要做的事情到底有多深的了解
沒有足夠了解自己的問題只想站在巨人肩膀上
巨人依然是巨人
山頭往往不是目的地
你不僅上山白費功夫下山還要重新迷路一次

舊 2024-05-02, 09:28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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