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小姐自身的條件, 能去的場所, 其實就注定了可能會遇到的情況.
只是現代很多時候, 知道=/=接受, 但又看那個錢很香, 賭賭看看.

當然, 新聞那間我沒啥經驗, 只是說不同間, 不同場所規矩不同.
而這類特種場所一定有潛規矩, 說實在的, 這位小姐可能壞了規矩.

PS. 別抹黑我就是壞, 或是覺得要違法(其實違法論很奇妙, 合法但不允許營業?)
這位小姐適合去BAR, TALKING BAR就好, 但這種藥外貿+口才很優秀才行.
不然客人根本不會想買單(去都不想去, 如果連基本的賞心悅目, 如浴清風都不行)
舊 2024-04-15, 02:20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