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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嗆韓不懂?洪申翰:唱名3次不在場可跳過不適用總質詢

洪申翰表示,許多人會以「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9條:
「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3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來說韓國瑜符合議事規則,那顯然沒看清規範。

洪申翰表示,此規定是規範「廣泛討論的登記發言」,而非是總質詢的議事程序。
立委的總質詢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和議事規則的位階層次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洪強調,他沒有說謊,請不用望文生義的影射。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9條規定,出席委員請求發言,應親自向主席台議事處簽名登記,
並依登記順序發言,如經雙方同意者,得互調發言順序;
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三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
主席得於討論適當時間,宣告截止發言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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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3-20, 10:4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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