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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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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引用:
作者sorrojvr
我最後是選和解請他徹告
原因是南北跑花車錢花時間又累
並不是認罪才給錢~~

若無法移到被告的地區法院,事後證明被告無罪,是否能向原告提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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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17-11-02, 10:37 AM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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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