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網交大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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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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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42
網交大查稅

今天看到這個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287334
官員解釋,有些企業透過網路拓展業務,卻用個人名義開店,想規避稅負,今年將列入國稅局加強「關注」的重點。

不太懂

如果我的名字是王大明,我有一間玩具店,店名叫陳小豪玩具店,
我先開一個王大明個人臉書帳號,再用個人帳號創一個陳小豪玩具店臉書粉絲團吸引人氣
因為我是管理員,我可以把陳小豪粉絲名單拉進王大明臉書,

(狀況一)
我下班後用王大明臉書直播拍賣玩具,這樣算公司名義還是個人名義?
我個人認為應該算個人名義,就算眾所皆知我王大明就是陳小豪玩具店的老闆,
但我個人認為還是算個人名義,業績不用跟公司的算在一起,就不容易達到課稅標準

(狀況二)
如果我直播拍賣的玩具,是我另外拿錢出來進貨的,這樣算公司名義還是個人名義?
我個人認為更應該要算是個人名義,業績不用跟公司的算在一起,就不容易達到課稅標準

(狀況三)
再扯遠一點,我用王大明臉書來拉陳小豪粉絲團的人,但我在臉書上改成是賣衣服的,
這樣應該真的是個人名義了吧

但是就不曉得國稅局要怎麼來認定了?

當然個人名義達到課稅標準也是要繳稅,不過國稅局應該頂多看看陳小豪玩具店臉書粉絲團,
不會查到王大明個人臉書帳號,除非我把直播PO到陳小豪玩具店臉書粉絲團,
不然應該不容易被抓到

我覺得還可以用兩個銀行帳號來收款,
男客人用我兒子王帥帥的A銀行帳號收款,
女客人用我自己的B銀行帳號收款,
國稅局來查帳我只要給他我的銀行帳號就好了,
因為我是用個人名義經營,當然也不會有啥帳冊讓國稅局去查帳,
除非國稅局自己來我的直播下單好取得我的匯款帳號,
但是也要國稅局剛好派一男一女來下單,不然我也不會被揭穿
     
      
舊 2017-09-21, 03:0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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