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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都更牛步,如果改這個方式會不會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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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
lichai
如果20坪,可以選擇賣掉權利拿1600萬啊…
為何非得堅持又要住大樓,然後又不想花錢。
南機場附近,20坪實坪公寓,1000萬內應該不難買吧…
這樣你們一方面仍有一間20坪的房子,然後手上多出600萬的現金。
怎麼樣都比現在住在20坪的舊房子,然後手上沒半毛錢好很多吧!
建商並沒有要用1600萬收購老公寓吧?
2017-09-18, 12:1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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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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