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租房糾紛是民事,跟報不報稅沒有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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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本來就是不告不理,但為什麼一堆房東或者房客不告,因為太麻煩
政府若想發展租屋政策,應該是從以前的被動轉為主動
一方面可以抑制房價,讓房價不在成為"剛性需求"
今天都不去輔導不去面對,讓租屋市場變成黑市場,有沒有看過前陣子某政府機關統計
全臺灣人八、九成有自住房,有興趣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http://www.393citizen.com/estate/ta...mndt.php?id=102
我朋友以前當職業軍人,上陸軍高中,畢業後,下部隊開始存錢買房,目前退伍當房東
遇到的問題千奇百怪,一來房客過濾很困難,就只能用外表去過濾,長的像8+9不租
談吐怪怪的,職業不明!不租,但更多的是有正當職業,卻積欠房租,甚至破壞家具等等
還遇到只要在LINE催繳房租,根本不讀不回,積欠幾個月後,我朋友使出殺手鐧
寄簡訊,內容如下,因為幾個月都無回應,怕有人身安全等等,所以在某月某日會協同警察
破門而入,確保租客安全,一傳下去,不用十分鐘立馬回覆!
今天臺灣租屋政策不好推的原因,就是長期漠視,二來也沒有相關保障
保障房東房客的政策,反正就像您講的,什麼問題最終上法院談,一般人那有這個時間
精力跟金錢,房東遇到惡房客摸摸鼻子算了,反之也是,所以為什麼張*晶之流能一騙
再騙,屢上媒體還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