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u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引用:
作者orea2004
這種論點不對
政府立個牌子說水深危險請勿下水
有人淹死了難道要怪政府沒有每個這種危險區域都要固定一個人在那邊看著嘛?


這例子不好,我說的是娛樂活動,妳說水深危險的區域絕大部分並不是提供民眾娛樂用的。

好比提供民眾遊玩的海灘,就一定要有救生員。
 
舊 2017-03-29, 05:19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u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