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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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官員,
一例一休前,
我會說都算工時,
一例一休後,
我會說有駕駛時才算工時
一例一休前,
我會幫勞工爭取福利!
一例一休後,
發現幫勞工爭取福利,
等於增加公司老闆的營運成本,
老闆鐵定會不爽政府且惡搞勞工,
勞工明知道是老闆惡搞他卻不敢申訴,
就轉身罵政府!
變成勞資都罵政府!
所以發生遊覽車事件後,
我寧可說有駕駛時才算工時,
是會得罪勞工沒錯,
但沒得罪老闆,
最起碼不像一例一休同時得罪兩邊!
至於以後是否會再提其他勞工福利(如周休二日,減少工時,加薪...)?
當然不會!
何必再拿石頭砸自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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