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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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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87
引用:
作者越前屋兵介
法律規定一年可以請30天事假(按天計算), 所以請一個月的假,中間的假期不能算在30天事假內

如果用請假一年也沒影響就是冗員的角度來看,那麼一般公司行號裡能夠所謂遇缺不補的職位大概也都能稱為冗員嗎?所以是不是冗員不應該只從這個角度來看

從定義來看, 稱之為冗員, 完全沒問題.
校長是一個學校的最高長官, 職務是獨立的, 又不是一個團隊稱做校長, 一年不在, 也完全沒問題, 甚至可能更好, 從這個角度來看, 不就是冗員(企業也是, 只是都皇親國戚, 不敢得罪).

閒散無事的官員。《新唐書.卷一二三.蕭至忠傳》:「今列位已廣,冗員復倍。」《金史.卷一五.宣宗本紀中》:「癸卯,議減庶官冗員。」也稱為「冗官」。
冗員
 
舊 2017-01-13, 07:24 P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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