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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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個話題:
我申請了個對岸中國的微博帳號,去關注一些我覺得其單曲還不錯的女歌手,
(也就是她演唱的單曲有在我的推薦清單內的)。
其中有位創作內容非主流的女歌手
(無法賣臉賺人氣,只能靠扎實的創作內容或者話題)。
讚了一個言論,該言論精簡後大致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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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獨立音樂(人),寫啥唱啥不能被歌迷所綁架。
人格要獨立,不會改變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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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雖然也沒幾句話,但是我還覺得誇浮形容詞比例跟高。
我則寫了個回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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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挑戰創作一首"禁歌"吧,而且鐵定會被天朝禁掉的那種創作單曲類型,
這樣的單曲被創作出來並公開發表,才有資格稱之為"真""獨立音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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