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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我兒子!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7
覺得最好為這種事訂下一規則
先衡量一般消費者用餐時間,再依照用餐量訂定一充裕的用餐時間,
時間一到,就必須支付座席費用延長時間。

台灣人就是太聰明,喜歡找漏洞鑽,結果網子也一個一個補,越補越多,
客人鑽的越多,店家也補的越多,到最後反而是自己綁死自己、作賤自己。
舊 2006-06-27, 05:58 A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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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我兒子!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