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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o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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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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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合法的音樂,更支持合理價格的音樂

個人也支持樓主的論點,「經濟負擔並非是使用盜版的理由」,但如果把台灣的愛樂人當凱子來削,則又另當別論。

一張CD要賣多少錢才合理,應看市場供需而定。音樂創作者那麼多,當唱片公司壟斷通路,進而成為托辣斯集團時,音樂創作者的智慧是否真能受到尊重,個人持懷疑的看法。

舉例而言,如果我寫了一首好詞,想找唱片公司發表,但唱片公司就那麼幾家,不是碰壁就是殺價,因為唱片公司說,「現在盜版那麼多,錢不好賺」。只好三萬元賣斷。可是一旦成為暢銷曲,收益何只三萬?創作者幹得要死,從此不寫了。是誰抹殺創作?

一張CD要賣多少錢才合理?就像油一公升要賣多少錢才算合理的問題,中油老打****說台灣的油便宜,比較一下台灣和美國的國民所得,才驚覺簡直就是漫天大謊。

我對美國的CD一張要賣多少錢沒啥概念,上亞馬遜去看,一張了不起450台幣,台灣的CD一張賣多少錢,380至450元總是要的。

再看看兩地的國民所得。美國2004年是30600美元,台灣是13529美元,比之美國連一半都不到,為什麼CD價格相差無幾?依比例換算,在台灣買一張CD,在美國可以買兩張,那我為什麼要買?

網路時代之前,唱片業面對的是同業的競爭,對消費者而言就是「你不買就沒得聽」。網路時代來臨,唱片公司面對的競爭對手變成MP3。當新的對手出現,為什麼唱片業不降價來換取競爭優勢?
其次,為什麼一張CD只有主打歌能聽?家裡電視壞了,到賣場買新的,售貨員推某牌電視看某頻道多好多好,乍看之下還真的不錯,買回家後才發現只有那個頻道畫質好,其他的都不能看,這種電視你買不買?這種情形還算好,至少你可以自付運費,退了電視。但買唱片呢?有沒有七天鑑賞期?

再說,唱片業真的因為網路盜版而蕭條嗎?如果是,為什麼天天還有新人推專輯?不是早該回家吃自己了嗎?唱片業不爽的是賺得比以前少,因為網路,製作人必須花更多精神,更多成本來作更好的唱片。網路,搞倒了爛公司,提昇唱片的製作水準,何罪之有?

因為網路,音樂交流變得更活躍,消費者也更懂得挑音樂掏荷包,買的還是會買,會下載的還是會下載,不要以為你不買CD,唱片公司就賺不到你的錢,演唱會你會去聽吧!KTV你會去唱吧!就算你不聽,你不唱,紅透半邊天的歌手代言產品,收入仍有部分要進唱片公司的口袋,代言費轉嫁消費者身上,你還是逃不掉!

老鼠愛大米就是網路音樂最好的例子,大家耳熟能詳的曲子,台灣唱片公司幹嘛買版權、出CD?CD其實已沒利潤,但光是賺KTV的版權費就賺到翻。

「生命自有出路」,音樂也是。合法音樂從某個角度來看,不見得可以讓「更多」人聽到更多好的作品,倒是多多支持獨立創作的音樂,才能讓消費者欣賞到更多好音樂!
舊 2005-09-19, 11:1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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