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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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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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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airy

你前面的幽默感就已經沒人覺得幽默了
何況是這一個


不要把你的個人意見講的好像全部人都同意你一樣
人有發表自己意見的自由
但是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意見就不好了
舊 2002-07-20, 08:07 PM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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